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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除劳动关系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首先是咱们最常见的商量着把劳动合同给解除了,也就是用人单位跟咱们雇员商量好了以后,决定解除这个劳动合同。
其次呢,有生病啊或者是非因公受伤等原因导致没法继续工作,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也应该按我们在公司工作的时间来算,每过1年就给咱们发1个月的薪水作为补偿金,另外还要发至少6个月的医疗补贴哦。
再来呢,如果我们因为能力不足而被解雇了,那用人单位也要按照我们在公司工作的时间来算,每过1年就给咱们发1个月的薪水作为补偿金,不过最多只能发12个月哦。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某些因素出现了大变动,导致原来的劳动合同没法再执行下去,用人单位和我们都没办法就更改劳动合同达成共识的话,用人单位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这时候,用人单位还是要按照我们在公司工作的时间来算,每过1年就给咱们发1个月的薪水作为补偿金。
最后一种情况就是,用人单位因为经济上的问题需要裁员,比如公司快倒闭啦或者正在法定整顿期内,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变得特别糟糕,必须得裁人才能解决问题。
这时候,用人单位还是要按照我们在公司工作的时间来算,每过1年就给咱们发1个月的薪水作为补偿金,不过最多只能发12个月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聘请专家是不是存在劳动关系
对于聘用行为是否构成劳务关系这一问题,需根据实际情形加以判断。
然而通常情况下,企业顾问与企业之间构筑的乃是合同关系,而非劳务关系。
所谓劳动关系,即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各项劳动事务的实施过程中所构建的一种社会经济关系。
广义而言,任何生活在城市或农村的劳动者与各类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由于从事各种形式的劳动活动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皆应归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
而狭义来看,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则特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的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受到特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则依赖于国家强制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