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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法调岗怎么补偿
劳动法中调岗补偿情况需分不同情形来看。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调岗,且调岗合理、未降低劳动条件等,一般不存在额外补偿。因为这是双方就劳动合同内容变更达成的共识。
若用人单位未经协商一致,擅自调岗,且调岗不合理,如大幅降低工资、调整工作地点极远等,劳动者有权拒绝。若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此时,劳动者可获得相应赔偿,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调岗而主动离职,且调岗行为明显侵害劳动者权益,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情形,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与上述经济补偿标准一致。
二、按照劳动法怎么赔钱
劳动法规定的赔偿情形多样,主要如下: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拖欠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4.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遇到上述情形,可先与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三、劳动法怎么规定底薪
劳动法未明确规定底薪具体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3.劳动生产率;
4.就业状况;
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不同地区因经济发展水平、生活成本等不同,其最低工资标准也存在差异。且最低工资标准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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