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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

  • 被告人羁押期间工资处理

    (一)检查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如被告人原系国家职工,其工资问题可按下列原则处理:1.被告人未受到劳动教养或治安处罚、原所在单位也未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由原所在单位补发其羁押期间的全部工资;2.被告人未受到劳动

  • 羁押期间人员的工资支付是怎样的

    羁押期间人员的工资支付是怎样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公安、检察机关撤案或者检察机关决定不予以起诉以及检察机关虽决定起诉而法院宣判无罪的,按下列原则分别处理:犯罪嫌疑人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也未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 我国刑事强制措施的改进与完善

    我国刑事诉讼法专章规定了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刑事强制措施。司法实践表明,这五种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中发挥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经济关系的巨大变化,现有强制措施的预防性和实用性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已不能完

  • 强制措施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强制措施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一、概念: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二、特点:1.有权适用强制措施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

    2025-10-20
  • 法院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有什么

    法院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有什么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二)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

  • 一审宣判无罪宜变更强制措施

    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从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角度考虑,既然一审已经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如果再继续对其关押,就有故意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嫌

  • 律师将提交变更强制措施申请

    前日,正处取保候审阶段的原《情错》剧组演员高-虎,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而突然在青岛被捕。但高-虎的代理律师王*洪昨日透露,他正在起草“重新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书,将于今日正式向法院提交。 一旦法院受理,高-虎有望再获取保候审。高-虎因在电

  • 变更强制措施彰显宽严相济

    近日,威海市检察机关做出了一系列探索,创新了三项机制,通过在审查起诉环节变更强制措施,最大限度的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权益。今年以来,威海市检察机关共在审查起诉环节变更强制措施14件15人,发挥了宽严相济政策在处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办案实效。

    2025-10-20
  • 变更强制措施后原措施无须另行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原决定机关收到受案机关作出的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后,应当立即解除原来的取保候审。笔者认为该规定并无必要。 一、解除程序繁琐,

  • 不当强制措施的变更或撤销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