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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法院的选择方法有哪些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
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有哪些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主要有:(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负责调解本企业内劳动争议的群众组织。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企业行政代表和企业工会委
民企劳动争议管辖权怎样划定发生了法院管辖权异议的劳动争议时,有以下解决的途径:1、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
一个人去劳动局有用吗用人单位非法拖欠或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一个人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如果劳动者提供的证据和事实清晰、充分,劳动者通常可以拿到合法的工资,劳动者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
劳动局投诉是免费的吗出现劳动争议向劳动局投诉是免费的,劳动局不会收取费用,即使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也不需要交纳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
一、劳动争议管辖是否能提起复议劳动仲裁不属于行政机关,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工会、用人单位方面三方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
一、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有哪些1、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主要有:(1)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公司损失;(2)劳动者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导致公司损失;(3)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劳动者职务行为导致企业损失,主要表现为没有按照岗位职责
一、劳动保障监察管辖权有什么规定1、劳动保障监察管辖权的规定如下:(1)、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2)、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查处理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