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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西10级工伤赔偿标准

山西10级工伤赔偿主要涉及以下项目及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4.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5. 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 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7. 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上述赔偿项目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规定

《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作了规定。

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应及时将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报送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根据诊断证明,按照《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其停工留薪期。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伤情尚未稳定或未痊愈,不能恢复工作需继续治疗的,应在期满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的书面申请,并提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

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山东省工伤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

山东省工伤停工留薪期主要依据《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来确定。

首先,停工留薪期根据工伤职工的受伤部位和程度,对照《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该目录对不同伤害部位和程度对应的停工留薪期做了详细规定,比如骨折、器官损伤等都有相应标准。

其次,由用人单位根据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按照目录确定其停工留薪期。对于多部位或多组织器官受到伤害的,以对应的各停工留薪期中最长的期限作为该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

再者,如果工伤职工所受伤害未列入目录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6 个月。具体期限由用人单位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确定,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

另外,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伤情尚未稳定或未痊愈,不能恢复工作仍需治疗的,应在期满前 5 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的书面申请,并提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

如果双方就停工留薪期发生争议的,可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确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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