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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可以调价吗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在特定情形下可以调价。
一般而言,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双方需按约定价格履行。然而,若发生以下情况,合同价款可进行调整。
一是出现设计变更。当工程设计发生变更,导致工程量与原合同有显著差异,可对合同总价进行调整。比如增加或减少建筑层数、改变建筑结构等,这些变更会使成本大幅变动,就需重新核算价格。
二是不可抗力因素。若遭遇自然灾害、政策法规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成本显著增加或减少,可协商调整合同总价。如因环保政策突然收紧,导致建筑材料供应受限、价格大幅上涨,此时就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价款进行调整。
三是双方协商一致。即使没有上述法定情形,若合同双方经友好协商,均同意对合同总价进行调整,也可通过补充协议等合法形式变更合同价款。
总之,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并非绝对不可调价,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二、工作满十年想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否可以
工作满十年想签无固定期限合同,通常是可以的。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若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里需满足“连续工作满十年”条件,指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不间断工作达到十年。同时,在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拒绝,需依法签订。
不过,若劳动者自己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不适用该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合同。所以,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动权,可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要求。若用人单位拒绝,劳动者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无固定期限合同和固定期限合同的赔偿区别
无固定期限合同与固定期限合同在赔偿方面存在一定区别。
若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两者在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上一致,均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然而在违法解除情形下,区别较为明显。对于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时,劳动者可要求支付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而无固定期限合同由于没有明确终止时间,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除了可获得上述二倍赔偿金外,还可选择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若劳动者选择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若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则需支付赔偿金。
总体而言,无固定期限合同在违法解除时,劳动者可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这一救济途径,相较于固定期限合同,在保障劳动者职业稳定性和赔偿选择上更具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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