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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辞职如何申请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的有效时限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算起,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受伤的劳动者有权随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若已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在事故发生后,责任方应立即向当地劳动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能遵守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申报,那么受伤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成功认定工伤后,劳动部门将会指定专门的机构对伤者进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计算出相应的残疾补助金,同时,误工费和医疗费用也将由用人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劳动部门下属的社会保险机构将负责发放这些款项。

对于赔偿问题,劳动者可以先与所在单位进行协商,如无法达成共识,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程序。

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果,劳动者还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如果对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不满,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解决方案。

对于一审法院的判决,如有异议,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

在仲裁或判决生效后,如用人单位仍未履行赔偿义务,劳动者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强制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相关赔偿事宜。

若对生效判决仍存在异议,劳动者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辞职以后可以要工伤赔偿吗

离职之后,您仍有权利申请工伤损害赔偿。

若用人单位未能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劳动者有权自行向当地社保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在此情况下,劳动者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确诊、评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待工伤鉴定结果出具后,劳动者可依据该鉴定结果向用人单位主张相应的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