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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工伤赔偿标准

普通工伤赔偿标准因项目不同而有差异,以下为常见赔偿项目及标准:

1. 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各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一般为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

3.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

4.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5.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五级伤残为18个月,六级伤残为16个月,七级伤残为13个月,八级伤残为11个月,九级伤残为9个月,十级伤残为7个月。

6.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企业工伤认定后能撤消吗

企业工伤认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销。

若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工伤认定过程存在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形,会撤销该工伤认定决定。

例如,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人社局若自行发现认定有误,也可通过一定程序撤销原认定决定。不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有规定的期限限制,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同时,当事人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工伤认定存在问题。若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行政复议机关或法院可能维持原工伤认定决定。

三、七级工伤赔偿标准

七级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样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也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5. 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 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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