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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60岁以上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60岁以上人员一般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通常建立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所以一般不认定为工伤,但存在特殊情况。
若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因工作原因死亡,可按工伤处理。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6个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此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若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与用人单位是劳务关系,因工作死亡,按照双方过错承担相应责任。赔偿项目可能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具体赔偿金额需根据实际情况计算。
二、60岁以上发生工伤死亡怎么赔付
60岁以上人员一般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通常建立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故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但存在特殊情况,若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可按工伤处理。
若认定为工伤死亡,赔付标准如下: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若未认定为工伤,按劳务关系处理,根据双方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受害者可依据《民法典》等法律,要求用人单位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具体赔偿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三、60岁以上不能认定工伤怎么办
60岁以上人员不能认定工伤时,可参考以下解决途径:
第一,劳务关系索赔。60岁以上人员与用人单位通常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在工作中受伤,不能走工伤认定程序,但可依据《民法典》中有关侵权责任的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人身损害赔偿。需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医疗记录、事故现场证人证言等,证明损害事实、用人单位过错及二者因果关系,通过协商或民事诉讼要求单位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第二,商业保险赔偿。若用人单位为60岁以上人员购买了商业保险,像雇主责任险、意外伤害险等,可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仔细查看保险条款,按要求准备理赔材料并及时提交。
第三,协商解决。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争取达成合理赔偿协议。在协商时,明确表达自身诉求,提供合理赔偿依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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