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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煤矿工人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煤矿工人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计算。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12个月。
4. 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按实际发生合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承担。
二、十七年前的工伤还能赔偿吗
十七年前的工伤能否获得赔偿需分情况判断。
一般而言,申请工伤认定是有期限要求的。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可以直接申请。十七年时间远超这个期限,从程序上看,正常途径下很难再被认定为工伤。
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形,比如在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并一直履行,或者劳动者因不可抗力、用人单位阻挠等正当理由未能及时申请认定,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尝试主张权利。不过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这些特殊情况的存在。
另外,若当时未进行赔偿,也未启动任何索赔程序,仅因超过法定申请期限,导致工伤认定无法进行,进而难以通过工伤保险或用人单位获得赔偿。若双方能就赔偿问题达成新的协议,用人单位愿意赔偿,也是可行的。
三、公司不服工伤认定告人社局
公司不服工伤认定起诉人社局,这属于行政诉讼范畴。公司作为原告,认为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有误,可能基于多种理由,如认为职工所受伤害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认定程序存在瑕疵等。
在这类诉讼中,人社局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作出工伤认定的行政行为合法、事实依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证据通常包括职工的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事故调查材料等。
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若法院认为人社局的工伤认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会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若认定存在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形,法院会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原工伤认定决定,并责令人社局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公司在起诉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证据和理由的充分性。职工作为利害关系人,也有权参与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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