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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报销完了发票收回怎么办
工伤报销后发票被收回,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确认收回发票的主体与原因。若为社保经办机构,其收回发票通常是正常的报销流程操作,因为要存档审核。若为用人单位收回,需询问收回用途,避免其用于其他不当目的。
其次,留存相关证明。向收回发票的单位或机构索要发票复印件,并让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以及用于工伤报销存档等字样,以此作为已提交发票及费用报销的凭证。若涉及电子发票,保留好电子发票的下载链接、截图等相关电子证据。
再次,做好记录。记录发票收回的时间、人员、单位等信息,同时保留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费用明细清单等其他工伤报销相关材料,以防后续出现问题时能证明费用支出情况。
最后,若对发票收回存在疑问或担心自身权益受损,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利和可行的解决办法。
二、工伤死亡认定标准醉酒和饮酒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醉酒导致的伤亡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醉酒的判定通常以血液酒精含量为依据,当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标准,一般为 80mg/100ml 时,可认定为醉酒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伤亡,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而饮酒但未达到醉酒标准的情况,需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是否属于工伤。若饮酒行为与工作相关,比如因工作需要应酬而饮酒,且在符合工伤认定的其他条件下,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但如果饮酒是个人行为,与工作无关,且饮酒影响了正常工作能力,导致在工作中发生伤亡,认定为工伤会比较困难。
对于工伤死亡认定,需遵循《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等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该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结合医学鉴定和相关证据来判断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标准。
三、工伤认定后单位不赔偿合法吗
工伤认定后单位不赔偿通常不合法。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依法享有获得工伤赔偿的权利,单位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若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部分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需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费用。若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的,单位应按照该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若单位不赔偿,职工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一是与单位协商,要求其履行赔偿义务;二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限期支付;三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四是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工伤认定后单位不赔偿违反法律规定,职工可采取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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