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天法律咨询网为您整理了《仲裁庭集体劳动争议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于每个案件的情况和证据不同,具体结果可能有差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即可获得权威解答!
一、仲裁庭集体劳动争议怎么处理
仲裁庭处理集体劳动争议,会按以下流程进行:
第一,组成特别仲裁庭。对于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并组成特别仲裁庭。特别仲裁庭由三名以上仲裁员单数组成。
第二,通知与公告。仲裁庭决定受理后,会及时通知当事人;并在作出受理决定的同时以布告形式公告。
第三,先行调解。仲裁庭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促使双方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
第四,及时裁决。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会及时裁决。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制作裁决书送达当事人。
第五,快速结案。仲裁庭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六,上报与汇报。地方仲裁委员会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在作出受理决定的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
二、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怎么办
若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1. 要求出具决定或通知:当事人应及时要求仲裁委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或通知书,明确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这是后续维权的重要凭证。
2. 查看不予受理原因:仔细审查仲裁委给出的理由。若因申请材料不全,可尽快补充完善材料后重新申请;若因不属于仲裁受理范围,需判断是否可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3. 向法院起诉:若仲裁委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可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及争议事实。
4. 投诉反映:可向仲裁委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投诉,反映仲裁委不予受理的情况,要求其进行监督和处理。
三、有劳动仲裁书可以领失业金吗
有劳动仲裁书不一定能领失业金,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领取失业金需符合一定条件,按照相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规定年限;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劳动仲裁书若能证明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证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由用人单位提出等,同时满足其他领取条件,就有资格申领失业金。比如仲裁书裁定单位单方面违法辞退员工,这种情况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但如果劳动仲裁书只是处理工资、加班费等其他劳动纠纷,未涉及解除劳动关系或不能证明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便有仲裁书,也不满足领取失业金的要求。
总之,有劳动仲裁书不必然能领失业金,关键在于仲裁书内容能否证明符合领取条件。
以上是关于仲裁庭集体劳动争议怎么处理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