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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误工费营养费标准

工伤不存在“误工费”这一说法,对应的是停工留薪期工资。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营养费:工伤保险待遇中并没有明确统一的营养费标准。一般在实践中,如伤情较重确实需要加强营养辅助恢复,会结合医疗机构出具的加强营养意见,以及当地司法实践标准来确定。通常由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协商,或在劳动争议仲裁、诉讼中,由仲裁委或法院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判定,可能会参考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等因素来确定一个合理的金额。

二、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工伤赔偿多少

上班途中发生车祸被认定为工伤的,赔偿数额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一是医疗费用,包括因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三是伤残待遇。若经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伤残,根据伤残等级不同,可享受不同标准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若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还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是其他费用,如生活护理费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上下班途中车祸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是否算工伤需依据具体情况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具体判断要点如下:其一,必须是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包括正常上下班的路线,以及因合理事由而改变的路线,例如下班途中去菜市场买菜后回家等合理绕路情况。其二,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至关重要,若职工本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只有非本人主要责任,如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时,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职工或其近亲属若认为属于工伤,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下班路线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由该部门依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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