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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而不动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的范畴,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样规定的原因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往往涉及不动产的建造、质量、造价等多方面问题,与不动产紧密相关。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便于法院对不动产进行实地勘查、调查取证,也有利于案件的审理和执行。
若当事人就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应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同时,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约定排除专属管辖的适用。即使合同中约定了其他管辖法院,该约定也是无效的,仍需按照专属管辖的规定,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此类纠纷。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什么方式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主要有两种,出让和划拨。
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出让方式又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等具体形式。招标出让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建设用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拍卖出让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挂牌出让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协议出让则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有意受让人直接向国有土地的代表提出有偿使用土地的愿望,由国有土地的代表与有意受让人进行谈判和切磋,协商出让土地使用的有关事宜的一种出让方式。
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三、建设方罚款是否违法
建设方罚款是否违法需分情况判断。
若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建设方依据该约定对施工方等相关方实施类似“罚款”性质的处罚,这种情况下通常不违法。因为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例如合同约定施工方未按进度完成工程,建设方有权扣除一定比例工程款作为“罚款”,此时可视为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若合同无相关约定,建设方擅自对施工方等进行罚款,属于违法行为。建设方并非行政机关,不具备行政处罚权,无权自行设定和实施罚款。随意罚款侵犯了施工方等相关方的财产权,施工方等可拒绝支付,并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所以,判断建设方罚款是否违法,关键在于有无合同依据,以及该依据是否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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