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天法律咨询网为您整理了《单位能不能要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行政诉讼》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于每个案件的情况和证据不同,具体结果可能有差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即可获得权威解答!
一、单位能不能要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行政诉讼
关于各相关单位或自然人对于劳动安全卫生行政部门以及社会公共福利管理局在工伤保险问题上所作出的具体执行措施感到不满意而引发的争议属于典型的行政性纠纷。
然而ius,凡涉及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对具体行政执行措施表示不满而导致的行政性争议,皆可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向行政复议机关与司法审判机构提出请求,以维护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二、工伤协议赔少了,可以重新起诉吗
签署了关于工伤赔偿金的协议之后,依然有权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因私人调解解决工伤问题而签订协议并对结果有任何不满者来说,他们同样有权请求对相关工伤事故及其造成的身体损伤进行鉴定。
在此基础上,他们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重新核算应得的赔偿金额,同时将已支付的赔偿金额予以扣除。
尽管赋予了私人处理工伤事宜的法律有效性,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劳动者尚未接受劳工能力鉴定,或是在鉴定结束以后,当事人仍有资格申请变更或者撤销原定的赔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