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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死刑复核程序发展的几个阶段 有学者针对建国以来我国立法对死刑案件核准权的“反反复复”的情况,按照数次“收”和“放”的变化,将其分为几个阶段。这虽然略显表面化,但对于我们了解该程序的历史发展以及对现在出现的问题追本溯源未尝不是一个简
最高法院统一行使死刑复核权吗是的,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例外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
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刑事诉讼法》规定至二百零二条对死刑复核程序作了原则性规定,有关的司法解释也已将这些规定具体化,为死刑复核工作提供了较周密的准则。为确保死刑案件质量,最高人民法院24日公布
一公司董事掐死情妇后焚尸,一审二审判死刑不服,最高法院裁定发回重审。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以来,武汉死刑判决被发回重审的第一案。昨日,武汉中院再次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龙死刑。1996年,**中融达医药公司原董事陈
死刑复核程序是怎样的1、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2、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3、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最
提问: 你好,请问统一死刑复核程序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曲靖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死刑复核是指对于终审判处死刑的案件,由法定的审判机关依法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核准的诉讼活动。死刑复核程序的适用范围既包括死刑立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