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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污染环境罪的犯罪构成包括什么

污染环境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造成环境污染,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对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这一行为本身则可能是故意的。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主要是危险废物,包括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

4.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的相关行政法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或命令。严重污染环境主要包括致使公私财产损失重大、造成人身伤亡等情形。

二、污染环境罪的10个类型是什么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污染环境罪具体的10个类型,但从司法实践和常见情形来看,主要有以下一些典型类型:

1.排放、倾倒、处置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比如企业违规排放含重金属的废水,严重危害水体环境。

2.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

3.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

4.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

5.二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

6.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

7.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

8.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

9.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

10.致使多人中毒、轻伤或者重伤。

三、污染环境罪造成60万怎么判的

污染环境罪的量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确定。致使公私财产损失60万,属于“严重污染环境”情形。

依据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若存在下列情形,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造成生态环境特别严重损害等。60万未达此标准,通常按“严重污染环境”量刑。

不过,法院量刑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如犯罪动机、犯罪后的态度(是否积极赔偿、采取补救措施降低污染损害等)、是否为初犯等。若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若抗拒执法等,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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