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专业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 中天法律咨询网(ztgene.cn)
发包方与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与构成劳动关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并不意味着形成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并不接受发包方的管理、指挥和监督
帮朋友家里装修,木工活由A介绍转包给B,B和C共同承担木工工程,C在装修过程中受伤,而且是中午休息时间,现C要求我支付医疗费用,我认为我与B是承揽关系,B与C关系是老乡,C受伤的责任不在于我,既然是转包,他肯定是要自己承担安全责任
添加微信号:13417853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