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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充责任人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在法律的范畴中,补充责任人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这一问题值得深入探讨。先诉抗辩权,通常是指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
一、不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有哪些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先诉抗辩权只适用于一般保证,
一、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情况有哪些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分别有: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保证人书
一、先诉抗辩权不得行使的情况有哪些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先诉抗辩权只适用于一般保证,对
先诉抗辩权的法律保障是什么(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
一、担保人如何主张先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担保人主张先诉抗辩权,需满足以下条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