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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坏环境保护罪包括哪些

破坏环境保护罪并非一个具体单一罪名,而是一类犯罪统称。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常见罪名:

1.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2.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3.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4.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5.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6.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7.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破坏环境罪最高能判几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所以,破坏环境罪最高可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存在特定严重情形,最高可判至有期徒刑。

三、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

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严重损害生态环境,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必须予以严惩。此类犯罪涵盖多种形式,如非法排放污染物、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

对于非法排放污染物行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构成污染环境罪。该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通过严厉惩处此类犯罪,能够有效遏制破坏环境资源行为,维护生态平衡与可持续发展。执法部门应加大打击力度,司法机关要依法准确认定罪名、量刑,形成有力震慑,促使社会各界共同保护我们的环境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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