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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监外执行期间可以与他人结婚吗
监外执行期间可以与他人结婚。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内执行刑罚,而暂时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我国法律并未对监外执行人员的婚姻权利进行限制。
根据《民法典》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同时,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只要监外执行人员满足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即双方自愿、达到法定婚龄、无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双方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只要符合结婚条件,便会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所以,监外执行并不影响当事人依法行使结婚的权利。
二、在哪里结婚就一定要在哪里离婚吗
不一定。结婚和离婚的地点没有必然联系。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者的管辖规定不同。
协议离婚方面,根据相关法律,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不一定要在结婚登记地办理离婚登记,只要是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可。
诉讼离婚的管辖较为复杂。一般情况下,要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没有规定必须在结婚地办理离婚。
三、再婚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再婚结婚登记所需材料和手续与初婚大体相似,但有特殊要求。
所需材料方面,双方需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用于证明身份和户籍信息。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以确保婚姻符合法律规定。此外,再婚者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配偶死亡证明等能证明上一段婚姻关系已经终止的材料。
手续流程上,双方需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申请,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声明书上签名或按指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核实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需注意,不同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可能在具体要求上存在细微差异。建议在办理再婚结婚登记前,先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以准备齐全相关材料,顺利完成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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