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天法律咨询网为您整理了《职工工伤住院护理费怎么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于每个案件的情况和证据不同,具体结果可能有差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即可获得权威解答!

一、职工工伤住院护理费怎么算

职工工伤住院护理费的计算分两种情况。

一是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若用人单位未派人护理,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承担。护理费的标准各地规定不同,一般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有些地区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定比例确定,如 50%、40%或 30%。

二是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根据生活自理程度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其护理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50%、40%和 30%。

确定护理等级需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按照护理等级确定相应护理费。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评定伤残后的护理费也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主张工伤住院护理费,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留存好相关护理费用票据等证据,以便在主张权益时使用。

二、遇到工伤后怎样赔偿医疗费

遇到工伤后,医疗费赔偿通常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需及时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自行申请。认定为工伤是获得医疗费赔偿的前提。

其次,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这有助于明确赔偿范围和标准。

然后,关于医疗费赔偿。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若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职工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医疗票据等证据,以便顺利获得医疗费赔偿。

三、工伤只发基本工资吗劳动法

工伤期间并非只发基本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原工资福利待遇”指的是职工在正常出勤情况下,除加班费之外所获得的全部工资收入,并非仅为基本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若用人单位在工伤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是关于职工工伤住院护理费怎么算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