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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离职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存在明显区别。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其情形包括债务已按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等。员工离职导致合同终止,可能是基于劳动合同期满、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法定情形。
合同解除则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可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比如员工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者出现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等法定可解除情形时,员工解除合同。
二者的区别还体现在:合同终止一般是合同自然消灭,如期限届满;合同解除则是提前消灭合同关系,是一种人为的干预。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合同解除后,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能需要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二、用人单位没签合同员工离职有工资吗
用人单位未签合同,员工离职时仍有工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即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员工实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员工离职时,可与用人单位协商结算工资事宜。若协商不成,员工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若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员工需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总之,用人单位不能因未签合同而拒绝支付员工工资,员工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三、员工合同不到期离职单位不同意咋办
员工在合同未到期时离职,单位不同意的情况较为常见。首先,需明确员工有自主择业权,虽合同未到期,但仍可提前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一般而言,员工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若在试用期内,则提前三日通知即可。这是法律赋予员工的合法权利,单位不得无故阻拦。
若单位以各种理由拒绝员工离职申请,员工可采取以下措施:其一,收集能证明已按规定提前通知单位的证据,如书面通知的邮寄凭证、电子邮件记录等。其二,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其三,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已解除,并要求单位协助办理离职相关事宜,如出具离职证明、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等。仲裁时,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通知单位离职的相关证据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离职权益,确保顺利结束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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