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天法律咨询网为您整理了《定金未付买卖合同成立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于每个案件的情况和证据不同,具体结果可能有差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即可获得权威解答!
一、定金未付买卖合同成立吗
定金未付,买卖合同通常成立。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以定金的交付为生效要件,但定金未交付不影响买卖合同本身的成立。
例如,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支付定金,但甲未实际支付该定金,此时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仍因签字盖章而成立。不过,未支付定金可能涉及违约问题,若合同中有关于定金的相关约定,未支付方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对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的规定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规定如下:
首先,遵循协议优先原则。若合同双方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且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该约定有效,由约定法院管辖。
其次,若没有协议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合同履行地,若合同约定了履行地点,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若合同存在专属管辖情形,如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从其规定。
三、多个买卖合同纠纷可以合并起诉吗
多个买卖合同纠纷通常可以合并起诉,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从法律依据看,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在实际判断能否合并起诉时,有以下情况。若多个买卖合同的当事人相同,且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比如多个合同围绕同一笔交易、基于同一事实产生关联,这种情况可合并起诉。例如,双方就某一项目签订多个分期供货合同,各合同紧密相关,能合并审理,这样能提高诉讼效率,避免重复审理。
若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如都是关于货物买卖中的质量问题或付款纠纷,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情况,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且经过当事人同意,也能合并起诉。不过,如果各买卖合同当事人不同、交易相互独立无实质关联,强行合并起诉可能导致案件复杂混乱,此时一般不适合合并起诉。
总之,多个买卖合同纠纷能否合并起诉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判断,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共同诉讼的条件。
以上是关于定金未付买卖合同成立吗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