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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揽合同和工程合同的区别
承揽合同和工程合同存在多方面区别。
主体要求上,承揽合同对承揽人一般无特殊资质要求,普通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否则合同可能无效。
合同标的方面,承揽合同标的多样,涵盖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成果,范围广;工程合同标的特定,主要是各类建设工程,如房屋、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
合同形式上,承揽合同可书面或口头约定,较灵活;工程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因其履行周期长、涉及金额大、法律关系复杂。
国家干预程度不同,承揽合同遵循意思自治,国家干预少;工程合同受国家严格监管,从项目立项、招投标到施工、验收等各环节,都有严格法律和行政规定。
合同解除条件也有差异,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随时解除,但需赔偿损失;工程合同解除条件更严格,要符合法定或约定情形,且解除程序复杂。
二、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如何区分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可从以下方面区分:
-合同主体:承揽合同的主体一般为普通民事主体,对主体资格通常无特殊要求。而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要求较为严格,承包人需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如建筑施工企业需有住建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否则合同可能无效。
-合同标的:承揽合同的标的是完成一定工作成果,范围广泛,如加工、定作、修理等。工作成果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各类建设工程,主要是不动产,包括房屋、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
-合同形式:承揽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较为灵活。建设工程合同由于涉及金额大、周期长、技术复杂等特点,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内容:承揽合同内容相对简单,主要围绕工作成果的交付及质量等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建设工程合同内容复杂,除工程成果交付外,还涉及工程质量、工期、安全、造价、竣工验收等多方面详细约定。
-监管程度:承揽合同一般只需遵循民事法律规定,监管较少。建设工程合同则受多部门严格监管,需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三、承揽合同款项叫工程款吗
承揽合同款项不一定叫工程款。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其款项通常称为报酬,涵盖了承揽人完成工作所付出的人力、物力等成本及合理利润。
工程款一般指在建设工程领域,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用于工程建设的费用。建设工程合同本质上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但因其具有特殊性,如涉及公共安全、工程质量要求高、建设周期长等,所以工程款有特定内涵,包括了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
如果承揽合同的内容是建设工程相关,如建筑、安装、装饰等工作,此时承揽合同款项可称作工程款;若承揽合同并非建设工程范畴,像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一般性工作,其款项则不能称为工程款,而应称为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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