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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工程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承担遵循以下原则: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总体而言,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损失,应根据损失的具体对象和性质,分别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相应部分。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遵循减损规则,以降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二、技术负责人有在建工程可以投标吗
技术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是否可以投标,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技术负责人不能有在建工程,那么有在建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参与投标就不符合要求,投标可能无效。因为招标文件属于要约邀请,投标人需响应其各项要求,违反此规定就不具备投标资格。
从法律法规层面,《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法规禁止投标人存在影响履约的在建项目,若技术负责人的在建工程会影响对新投标项目的履职能力,那么不适合参与投标。
但如果在建工程规模小、工作量少,技术负责人有足够精力兼顾,且招标文件未限制,经过招标人同意,技术负责人也可以参与投标。招标人认可其有能力同时承担新老项目,这样的投标是可行的。
总之,技术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能否投标,关键看招标文件规定以及其是否有能力履行新投标项目职责。
三、工程合同纠纷开庭后多久出判决结果
工程合同纠纷开庭后出判决结果的时间,需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
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纠纷案件,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若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经法院院长批准,可延长一个月。因此,开庭后一般会在较短时间内出判决结果,但最长不会超过从立案起四个月。
要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法院通常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由法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所以,开庭后多久出判决,可能在剩余的审限内安排,最长可能在立案起一年多的时间内出结果。
此外,案件若涉及鉴定、公告等事项,这些时间是不计入审限的,这也会对判决结果的出具时间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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