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天法律咨询网为您整理了《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于每个案件的情况和证据不同,具体结果可能有差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即可获得权威解答!
一、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有以下区别:
- 合同主体:承揽合同的主体一般为普通民事主体,对主体资格无特殊要求;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要求严格,承包人需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否则合同可能无效。
- 合同标的:承揽合同的标的范围广泛,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成果;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如房屋、道路、桥梁等,具有投资大、周期长、质量要求高等特点。
- 国家干预程度:承揽合同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主,国家干预较少;建设工程合同因涉及公共利益和安全,国家干预较多,如进行招投标、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
- 合同形式:承揽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了解两者区别,有助于当事人准确适用合同规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总价包干合同工程量增加怎么办
总价包干合同通常约定,合同总价固定,一般不因工程量增减而调整。但工程量增加时,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一,查看合同约定。若合同明确规定在特定情形下,如设计变更、业主提出额外要求等导致工程量增加可调整价款,按约定执行。比如合同约定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超过一定比例,双方协商调整合同总价,应依此处理。
第二,协商解决。若合同无明确约定,施工方应及时与业主沟通,说明工程量增加的原因、具体增加量及对造价的影响,争取达成补充协议调整合同总价。
第三,遵循公平原则。即使合同是总价包干,若工程量增加是因不可预见因素、业主过错或不可抗力等导致,从公平角度出发,双方也应合理分担费用。
第四,收集证据。施工方要收集工程量增加的相关证据,如工程变更通知、会议纪要、施工日志等,为可能的协商或诉讼提供支持。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由专业机构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
三、固定总价包干可以核减工程量吗
固定总价包干合同中,一般情况下工程量不做核减。固定总价包干合同,指的是合同总价固定,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承包商承担了全部工程量和价格风险,发包方按约定总价支付款项。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可以核减工程量。一是合同有明确约定,双方在合同中预先规定了在特定条件下可对工程量进行核减,当满足这些条件时,发包方有权要求核减。二是工程变更,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提出设计变更、工程范围调整等要求,导致实际工程量减少,此时可根据变更情况对工程量及总价进行相应核减。三是工程质量问题,如果承包商完成的工程部分不符合合同质量标准,且无法修复或发包方不接受修复方案,发包方有权核减该部分工程量对应的价款。
在实际操作中,若要核减工程量,双方应遵循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协商并形成书面文件,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避免产生纠纷。
以上是关于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