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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中对于分包人能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建设工程中,分包人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需分情况判断。

对于合法的专业分包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专业分包人可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专业分包工程已经完工且质量合格,而发包人存在欠付总承包人工程款,总承包人又欠付专业分包人工程款的情况,专业分包人可以在其承建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范围内,就其应得工程价款主张优先受偿权。因为专业分包人实际投入了人力、物力完成了部分建设工程,赋予其优先受偿权有助于保障其合法权益,也符合公平原则。

然而,劳务分包人通常不享有优先受偿权。劳务分包的本质是提供劳务,其工作并非形成独立的建设工程成果,与建设工程的整体价值关联性较弱,所以一般不认为劳务分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总之,合法的专业分包人在符合条件时可享有优先受偿权,而劳务分包人通常不享有。

二、对工程结算单的印章有异议怎么办

若对工程结算单的印章有异议,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第一,收集证据。尽快收集与该工程结算单相关的各类证据,包括合同、施工记录、往来函件、付款凭证等。这些证据能辅助判断印章的真实性与结算单的有效性。

第二,沟通协商。与对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表达对印章的质疑,要求其作出合理解释,并提供印章真实性的证明。通过协商,可能解决部分疑问或达成新的共识。

第三,鉴定印章。若沟通无法解决问题,可考虑委托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对印章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将作为判断印章真伪的重要依据。

第四,法律途径。若鉴定结果证实印章存在问题,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法律措施。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结算单无效,并追究相关方的法律责任。在诉讼过程中,需提供充分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在整个处理过程中,要注意及时采取措施,避免超过诉讼时效,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要具备什么条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需具备以下条件:

1.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承包单位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施工,确保工程实体达到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标准。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这涵盖工程前期文件、施工过程记录、质量检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能全面反映工程建设过程和质量状况。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这些报告是证明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符合要求的关键依据,可确保工程使用合格的建设物资。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各参建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后,出具质量合格文件,确认工程达到相应质量标准。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施工单位需对工程在一定期限内的质量问题承担保修责任,这是保障工程交付后正常使用和维护的重要措施。

只有满足上述条件,建设工程才可进行竣工验收,以保证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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