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天法律咨询网为您整理了《民事起诉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示范文本》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于每个案件的情况和证据不同,具体结果可能有差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即可获得权威解答!
2025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部分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民事起诉状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说明: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参加诉讼,保护您的合法权利,请填写本表。 1. 起诉时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您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 本表所列内容是您参加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请务必如实填写。 3. 本表有些内容可能与您的案件无关,您认为与案件无关的项目可以填“无”或不填;对于本 表中勾选项可以在对应项打“√ ”;您认为另有重要内容需要列明的,可以另附页填写。 4. 本表 word 电子版填写时,相关栏目可复制粘贴或扩容,但不得改变要素内容、格式设置。例 如,多原告、多被告或多委托诉讼代理人等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复制粘贴;需填写文字较多时, 可根据实际对栏目进行扩容等。 ★特别提示★ 诉讼参加人应遵守诚信原则如实认真填写表格。 如果诉讼参加人违反有关规定,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权,人民法院将视违法情形依法 追究责任。 |
|||
当事人信息 | |||
原告 (自然人) |
姓名: 性别: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
||
原告 (法人、非法人组织) |
名称: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
||
注册地 / 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企业法人□ 社会服务机构□ |
职务: 联系电话: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基金会□ 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
||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所有制性质:国有□(控股□ 参股□) 民营□ 其他 |
|||
委托诉讼代理人 |
有□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代理权限:一般授权□ 特别授权□ 无□ |
||
被告 (自然人) |
姓名: 性别: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
||
被告 (法人、非法人组织) |
名称: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
||
注册地 / 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企业法人□ 社会服务机构□ |
职务: 联系电话: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基金会□ 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
||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所有制性质:国有□(控股□ 参股□) 民营□ 其他 |
|||
第三人 (自然人) |
姓名: 性别: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
||
第三人 (法人、非法人组织) |
名称: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注册地 / 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第三人 (法人、非法人组织) |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企业法人□ 社会服务机构□ |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基金会□ 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
|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所有制性质:国有□(控股□ 参股□) 民营□ 其他 |
|||
诉讼请求 | |||
(可完整表述诉讼请求;为方便、准确梳理要点,相关内容请在下方要素式表格中填写) | |||
1. 本金 | 截至 年 月 日止,尚欠本金 元(人民币,下同;如外币 需特别注明) |
||
2. 利息(期内利息、复 利、罚息) | 截至 年 月 日止,欠利息 元、期内利息 元、复 利 元、罚息(违约金) 元;计算方式: 是否请求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是□ 否□ |
||
3. 是否要求提前还款或 解除合同 | 是□ 提前还款(加速到期)□ / 解除合同□ 否□ |
||
4. 是否主张担保权利 | 是□ 内容: 否□ |
||
5. 是否主张实现债权的 费用 | 是□ 明细: 否□ |
||
6. 是否主张诉讼费用 | 是□ 否□ | ||
7. 其他请求 | |||
8. 标的总额 | |||
约定管辖和诉前保全 | |||
1. 有无仲裁、法院管辖 约定 | 有□ 合同条款及内容: 无□ |
||
2. 是否已经诉前保全 |
是□ 保全法院: 保全时间: 保全案号: 否□ (如申请诉讼保全,请另行提交诉讼保全申请及相关材料) |
||
事实与理由 | |||
(可完整表述纠纷涉及的事实与理由;为方便、准确梳理要点,相关内容请在下方要素式表格中填写) | |||
1. 合同签订情况(名 称、编号、签订时间、 地点等) | |||
2. 合同主体 | 贷款人: 借款人: | ||
3. 借款金额 | 约定: 实际发放: |
||
4. 借款期限 | 是否到期:是□ 否□ 约定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
5. 借款利率 |
利率□ %/ 年(季 / 月)(合同条款:第 条) 逾期上浮□ %/ 年(合同条款:第 条) 复利□ (合同条款:第 条) 罚息(违约金)□ %/ 年(合同条款:第 条) |
||
6. 借款提供时间 | 年 月 日, 元。 | ||
7. 还款方式 |
等额本息□ 等额本金□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按月计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按季计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按年计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其他□ |
||
8. 还款情况 | 已还本金: 元 已还利息: 元,还息至 年 月 日 |
||
9. 是否存在逾期还款 | 是□ 逾期时间: 至今已逾期 否□ |
||
10. 是否签订物的担保 (抵押、质押)合同 | 是□ 签订时间: 否□ |
||
11. 担保人、担保物 | 担保人: 担保物: | ||
12. 是 否 最 高 额 担 保 (抵押、质押) |
是□ 否□ 担保债权的确定时间: 担保额度: |
||
13. 是否办理抵押、质 押登记 | 是□ 正式登记□ 预告登记□ 否□ |
||
14. 是否签订保证合同 / 保函 | 是□ 签订时间: 保证人: 主要内容: 否□ |
||
15. 保证方式 | 一般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 |
||
16. 其他担保方式 | 是□ 形式: 签订时间: 否□ |
||
17. 请 求 承 担 责 任 的 依据 | 合同约定: 法律规定: | ||
18.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 容(可另附页) | |||
19. 证据清单(可另附 页) | |||
对纠纷解决方式的意愿 | |||
是否了解调解作为非诉 讼纠纷解决方式,能 及时、高效、低成本、 不伤和气地解决纠纷 | 了解□ 不了解□ |
||
是否了解先行调解解 决纠纷的好处 |
1. 立案后选择先行调解的,可以很快启动调解程序。如不同意调解,法院 将依程序开庭审理案件,但可能需要经过较长一段时间的排期等待,且审 理、执行周期相对较长。 了解□ 不了解□ 2. 选择先行调解,调解成功且自动履行的免交诉讼费用,申请司法确认的 不交纳诉讼费用,要求出具调解书的减半交纳诉讼费用。 了解□ 不了解□ 3. 首次调解不成功,但仍有继续调解意愿的,可以选择更换调解组织和调 解员再进行调解。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将依程序排期开庭。 了解□ 不了解□ 4. 依照法律规定,调解具有保密性要求,调解过程不公开,调解协议未经 当事人同意不得公开。 了解□ 不了解□ |
||
是否了解先行调解解 决纠纷的好处 | 5. 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司法确认,具有 强制执行效力。 了解□ 不了解□ |
||
是否考虑先行调解 |
是□ 否□ 暂不确定,想要了解更多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