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天法律咨询网为您整理了《实例 不予执行申请书(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调解书或公证债权文书用)示范文本》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于每个案件的情况和证据不同,具体结果可能有差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即可获得权威解答!
2025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部分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实例
不予执行申请书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调解书或公证债权文书用)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调解书或公证债权文书用)
说明: 1. 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应当在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 面申请;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第四、六项规定情形且执行程序尚未终结的,应当自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有关事实或案件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申请。案外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 者仲裁调解书的,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人民法院对该标的采取执行措施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 被执行人申请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应当在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有公证员为本人、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的,或者公证员办 理该项公证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行为,已经由生效刑事法律文书等确认的等情形,且执行程序尚 未终结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有关事实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2. 为了方便您不予执行特定法律文书的申请,保护您的合法权利,请如实填写本表。 3. 申请不予执行时需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1)提交证明您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负责人身份证明等;(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3)相关证 据材料。 4. 本表所涉内容系针对不予执行申请专用,有些内容可能与您的具体申请无关,您认为与申请 无关的项目可以填“无”或不填;对于本表中勾选项可以在对应项打“√ ”;您认为另有重要内容需 要列明的,可以另附页填写。 5. 本表word电子版填写时 , 相关栏目可复制粘贴或扩容 , 但不得改变要素内容、格式设置。例如 , 多原告、多被告或多委托诉讼代理人等情况 , 可根据实际情况复制粘贴 ; 需填写文字较多时,可 根据实际对栏目进行扩容等。 ★特别提示★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应当遵守诚信原则如实认真填写表格。如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案外人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权,人民法院将视违法情形依法追究 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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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信息 | |
申请人 (自然人) |
身份:被执行人R 案外人□ 其他□ 姓名:孙 ×× 性别:男R 女□ 出生日期:1980 年 1 月 1 日 民族:汉族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北京市朝阳区 ×× 路 ×× 幢 × 单元 ×× 室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 |
申请人 (法人、非法人组织) |
身份:被执行人R 案外人□ 其他□ 名称:北京市 ×××× 有限公司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北京市朝阳区 ×× 路 ×× 号 注册地 / 登记地:北京市朝阳区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孙 ×× 职务:总经理 联系电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企业法人□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基金会□ 社会服务机构□ 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所有制性质:国有□(控股□ 参股□) 民营□ 其他 |
委托诉讼代理人 |
有R 姓名:钱 × 单位:北京市 ×××× 有限公司 职务:公司法务 联系电话: ××××××××××× 代理权限:一般授权R 特别授权□ 无□ |
其他当事人 (自然人) |
身份:申请执行人R 被执行人□ 案外人□ 其他□ 姓名:邵 × 性别:男R 女□ 出生日期:1980 年 ×× 月 ×× 日 民族:汉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北京市朝阳区 ×× 小区 ×× 幢 ×× 单元 ×× 室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 |
其他当事人 (法人、非法人组织) |
身份:被执行人□ 案外人□ 其他□ 名称: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注册地 / 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企业法人□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基金会□ 社会服务机构□ 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所有制性质:国有□(控股□ 参股□) 民营□ 其他 |
不予执行文书信息 | |
法律文书类型 |
仲裁裁决R 仲裁调解书□ 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其他法律文书□ |
文书作出机构 | 北京市 ×××× 仲裁委员会 |
文书号 | (2024)京仲字第 ×××× 号 |
执行案号 | (2024)京 02 执 ×××× 号 |
执行通知书送达日期 | 2024 年 3 月 11 日 |
申请不予执行类型 |
仲裁R: 1.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R 2. 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 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R 4. 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R 5. 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R 7. 仲裁案件当事人之间存在虚构法律关系,捏造案件事实的情形的□ 8. 其他□ 公证债权文书□ : 1. 被执行人未到场且未委托代理人到场办理公证的□ 2.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为办理公证的□ 3. 公证员为本人、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 的公证的□ 4. 公证员办理该公证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行为,已经由生效刑事法律文 书等确认的□ 5. 其他严重违反法定公证程序的情形□ |
申请请求 | |
1. 依法裁定不予执行(2024)京仲字第 ×××× 号仲裁裁决书; 2. 依法解除对北京市 ×××× 有限公司、孙 ×× 的所有执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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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与理由 (可另附页) | |
一、孙 ×× 与邵 × 签订的《借款合同》没有约定产生纠纷时应通过仲裁解决,北京市 ×××× 仲裁委员会不应该受理邵 × 的仲裁申请。 二、北京市 ×××× 仲裁委员会未通知申请人选择仲裁庭成员,违反法定程序。 三、仲裁员在仲裁本案时收受被申请人人财物,已被立案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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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清单 (可另附页) | |
1. 孙 ×× 与邵 × 签订的《借款合同》; 2. 仲裁员郭 ×× 被立案调查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