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天法律咨询网为您整理了《实例 民事答辩状(船员劳务合同纠纷)示范文本》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于每个案件的情况和证据不同,具体结果可能有差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即可获得权威解答!

2025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部分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
 
实例
民事答辩状
(船员劳务合同纠纷)
 
说明: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参加诉讼,保护您的合法权利,请填写本表。
1. 应诉时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您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 本表所列内容是您参加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请务必如实填写。
3. 本表有些内容可能与您的案件无关,您认为与案件无关的项目可以填“无”或不填;对于本 表中勾选项可以在对应项打“√ ”;您认为另有重要内容需要列明的,可以另附页填写。
4. 本表word电子版填写时 , 相关栏目可复制粘贴或扩容 , 但不得改变要素内容、格式设置。例如 , 多原告、多被告或多委托诉讼代理人等情况 , 可根据实际情况复制粘贴 ; 需填写文字较多时,可 根据实际对栏目进行扩容等。
★特别提示★
诉讼参加人应遵守诚信原则如实认真填写表格。
如果诉讼参加人违反有关规定,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权,人民法院将视违法情形依法 追究责任。
案号 (2024)浙 7× 民初  ×× 号 案由 船员劳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信息
 
 
 
 
答辩人     (自然人)
姓名:李 ××
性别:男R   女□
出生日期:1975 年 6 月 7  日                   民族:汉族
工作单位:无           职务:无                联系电话: ×××××××××××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浙江省宁波市 ×× 县
经常居住地:浙江省宁波市 ×× 县  ×× 镇  ×× 村  ×× 组  ×× 号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
 
 
 
 
 
 
答辩人
(法人、非法人组织)
名称: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注册地 / 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企业法人□ 社会服务机构□
 
职务:       联系电话: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基金会□
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所有制性质:国有□(控股□    参股□)    民营□    其他                    
 
答辩人
(法人、非法人组织)
外资情况:有□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    其他形式                    
无□
 
 
 
委托诉讼代理人
有R
姓名:王 ××
单位:浙江 ×× 律师事务所       职务:律师
联系电话: ×××××××××××
代理权限:一般授权R   特别授权□                                             无□
答辩事项
(对原告诉讼请求的确认或者异议)
(可完整表述答辩事项;为方便、准确梳理要点,相关内容请在下方要素式表格中填写)
1. 对工资支付诉请的确 认和异议 确认□    异议R
异议内容:在船时间与实际情况不符。
2. 对遣返费用诉请的确 认和异议 确认□    异议R
异议内容:被告安排原告坐船回港,原告未实际支付交通费。
3. 对其他劳务报酬或费 用诉请的确认和异议 确认□    异议□ 异议内容:
4. 对费用总额的确认和 异议 确认□    异议R
异议内容:不客观真实,具体理由同上述具体事项等。
5. 对船舶优先权诉请的 确认和异议 确认□    异议R
异议内容:船舶已卖给案外人,被告未占用和控制该船舶。
6. 对仲裁相关情况的确 认和异议 确认R   异议□ 异议内容:
7. 其他事由 经营亏损,暂时无力支付工资
8. 答辩依据  
9. 证据清单(可另附页) 另附页
对纠纷解决方式的意愿
是否了解调解作为非诉   讼纠纷解决方式,能   及时、高效、低成本、 不伤和气地解决纠纷  
 
了解□    不了解□
 
 
 
 
 
 
 
 
 
是否了解先行调解解 决纠纷的好处
1. 立案后选择先行调解的,可以很快启动调解程序。如不同意调解,法院 将依程序开庭审理案件,但可能需要经过较长一段时间的排期等待,且审 理、执行周期相对较长。
了解□    不了解□
2. 选择先行调解,调解成功且自动履行的免交诉讼费用,申请司法确认的 不交纳诉讼费用,要求出具调解书的减半交纳诉讼费用。
了解□    不了解□
3. 首次调解不成功,但仍有继续调解意愿的,可以选择更换调解组织和调 解员再进行调解。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将依程序排期开庭。
了解□    不了解□
4. 依照法律规定,调解具有保密性要求,调解过程不公开,调解协议未经 当事人同意不得公开。
了解□    不了解□
5. 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司法确认,具有 强制执行效力。
了解□    不了解□
 
是否考虑先行调解
是□ 否□
暂不确定,想要了解更多内容□
           
答辩人(签字、盖章): 李 ×× 日期: ××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