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天法律咨询网为您整理了《实例 行政起诉状(商标申请驳回复审纠纷)示范文本》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于每个案件的情况和证据不同,具体结果可能有差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即可获得权威解答!
2025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部分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
实例
具状人(签字、盖章): 张 × 北京 ×× 有限公司 日期: ×× 年 ×× 月 ×× 日
实例
行政起诉状
(商标申请驳回复审纠纷)
(商标申请驳回复审纠纷)
说明: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参加诉讼,保护您的合法权利,请填写本表。 1. 起诉时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您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涉外诉 讼参加人应提交公证手续。 2. 本表所列内容是您参加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请务必如实填写。 3. 本表有些内容可能与您的案件无关,您认为与案件无关的项目可以填“无”或不填;对于本 表中勾选项可以在对应项打“√ ”;您认为另有重要内容需要列明的,可以另附页填写。 4. 本表word电子版填写时 , 相关栏目可复制粘贴或扩容 , 但不得改变要素内容、格式设置。例如 , 多原告、多被告或多委托诉讼代理人等情况 , 可根据实际情况复制粘贴 ; 需填写文字较多时,可根据实际对栏目进行扩容等。 ★特别提示★ 诉讼参加人应遵守诚信原则如实认真填写表格。 如果诉讼参加人违反有关规定,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权,人民法院将视违法情形依法 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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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信息 | |
原告 (自然人) |
姓名:张 × 性别:男R 女□ 出生日期: ×× 年 ×× 月 ×× 日 民族: × 族 工作单位: ×× 公司 职务: ×× 联系电话: ×××××××××××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 市 ×× 县 ×× 街道 ×× 号 经常居住地: ×× 市 ×× 县 ×× 街道 ×× 号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 |
原告 (法人、非法人组织) |
名称:北京 ×× 有限公司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北京市 × 区 × 街道 × 路 × 号 注册地 / 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张 × 职务:总经理 联系电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R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其他企业法人□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基金会□ 社会服务机构□ 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所有制性质:国有□(控股□ 参股□) 民营□ 其他 |
委托诉讼代理人 (律师) |
有R 姓名:刘 ×× 单位: × 律师事务所 职务:律师 联系电话: ××××××××××× 代理权限:一般授权R 特别授权 □ 无□ |
委托诉讼代理人 (实习律师、公司员工 及其他) |
有□ 姓名: 性别:男□ 女□ 出生日期: 民族: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代理权限:一般授权□ 特别授权□ 无R |
被告 (行政机关) |
国家知识产权局R 其他□ 名称: 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 ×××××××× 号 法定代表人: ××× 职务:局长 联系电话: |
诉讼请求 | |
1. 撤销被告作出的被诉决定;2. 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决定。 | |
1. 被诉决定 | 商评字[2022]第 22×××× 号关于第 5××××××× 号图形商标驳回 复审决定 |
2. 被诉决定作出时间 | 20×× 年 ×× 月 ×× 日 |
3. 争议法条 | 2019 年商标法第三十条 |
事实与理由 | |
诉争商标指定使用的“×× 饮料”商品,与第 36×××× 号图形商标核定使用的“茶叶代用品; 茶”商品不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不违反 2019 年商标法第三十条。 | |
商标信息 | |
1. 诉争商标 |
1. 申请人:原告 2. 申请号:5××××××× 3. 申请日期 20×× 年 5 月 13 日 4. 标志:(浮于文字上方,居中,纵横比与商标局网站查询图样一致,宽度 5cm) 5. 指定使用商品 / 服务(第 30 类,类似群 3002):茶饮料;茶。 |
2. 引证商标(多个引证 商标逐一列明) |
(一)引证商标一: 1. 注册人: ×× 食品有限公司 2. 注册号:36×××× 3. 申请日期 20×× 年 11 月 28 日 4. 初审日期 年 月 日(若涉及商标法三十一条案件请注明此项) 5. 专用权期限至:20×× 年 4 月 13 日 6. 标志:(浮于文字上方,居中,纵横比与商标局网站查询图样一致,宽度 5cm) 7. 核定使用商品 / 服务(第 30 类,类似群 3001):茶;茶叶代用品 商标状态(如撤销复审中、无效宣告程序中等,行政诉讼中,无变化的填 “无变化”): 无变化 (二)引证商标 :(格式同上) |
其他需要确认的事实 | |
1. 对诉争商标指定使用 的复审商品 / 服务与各 引证商标核定使用商 品 / 服务构成类似商品 / 服务是否有异议 |
无异议R 有异议□ 简要理由: |
2. 对诉争商标与各引证 商标标志构成近似是 否有异议 |
无异议R 有异议□ 简要理由: |
3. 引证商标的权利变化 情况 |
无此种情况R 有此种情况□ 引证商标权利变化,是否对裁判结果有影响:是□ / 否□ 具体对商品类似、商标近似的影响: 简要说明: 【引证商标已被宣告无效】引证商标 于 年 月 日在 商品 上的注册已被宣告无效(第 期商标公告, 年 月 日)。 【引证商标已被撤销】引证商标 因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在全部 / 部分核定使用商品 / 服务上的注册被撤销并已公告(第 期商标公 告, 年 月 日)。 【引证商标未续展】引证商标 因专用权期限届满未续展,已丧失商标专 用权,不再构成诉争商标申请注册的权利障碍。 【引证商标权利人注销】引证商标 权利人 已于 年 月 日 被注销。(需提交引证商标权利人注销的相关工商档案材料) 【引证商标被转让】引证商标于 年 月 日经核准由 转让 于 (第 期商标公告, 年 月 日)。 其他:无 |
4. 是否有其他需要说明 的事实 |
无此种情况R 有此种情况□ 简要说明: 1.【原告名称变更】原告名称于 年 月 日经核准由“ ” 变更为“ ”。 2.【诉争商标转让】诉争商标于 年 月 日经核准由 转让于 (第 期商标公告, 年 月 日)。 3.【原告公司存续情况】 年 月 日经查询,原告公司是否存续 (若注销,请填写注销时间及注销原因) 4.【指导性案例、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等权利】 年 月 日, 法 院作出的 号判决书 / 裁定书 |
5. 与本案有关联的案件 情况 |
无此种情况R 有此种情况□ □关联行政案件未作出决定:商标号 / 申请号、无效宣告请求人、国家知识 产权局案件编号 □关联行政案件已作出决定:商标号 / 申请号、无效宣告请求人、国家知识 产权决定号、决定结论、是否生效 □关联行政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案号、承办人、商标号 / 申请号、案件结 果、是否已生效 □关联民事案件:受理法院、案号、联系方式、各方当事人名称、商标号、 商标名称、商标权人、原告诉求、案件状态、裁判文书 以上均可详细描述案件情况,若有相关文书需以附件形式提交相关文本 |
6. 与本案相关的程序 问题 |
1. 对作出被诉决定的行政程序是否有异议?否R 是□ 请说明理由 2. 本案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R 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不申请审前化解 / 申请审前化解(若 同意简易程序审理,可进一步申请审前化解,符合申请审前化解的案件需 为引证商标预计在 3 个月内被公告无效、撤销、转让,或引证商标因专用 权期限届满并在 3 个月内将过宽展期的案件,申请审前化解请以起诉状附 件形式一并提交初步证明材料,附件形式请参考下述示例。同意适用简易 程序且经审查符合审前化解条件的案件可暂缓审理 3 个月) □不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理由(需于提交起诉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指定邮箱提交书面异议。期 限内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可以按照简易程序进行审理。邮箱:jzys@bjcourt. gov.cn) |
附件
原告证据清单 (限于一审阶段)
编号 | 页码 | 证据名称 | 证据来源 | 拟证明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