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天法律咨询网为您整理了《民事答辩状(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示范文本》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于每个案件的情况和证据不同,具体结果可能有差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即可获得权威解答!
                        2025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部分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 
民事答辩状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 说明: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参加诉讼,保护您的合法权利,请填写本表。
 1. 应诉时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您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 本表所列内容是您参加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请务必如实填写。
 3. 本表有些内容可能与您的案件无关,您认为与案件无关的项目可以填“无”或不填;对于本 表中勾选项可以在对应项打“√ ”;您认为另有重要内容需要列明的,可以另附页填写。
 4. 本表 word 电子版填写时,相关栏目可复制粘贴或扩容,但不得改变要素内容、格式设置。例  如,多原告、多被告或多委托诉讼代理人等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复制粘贴;需填写文字较多时, 可根据实际对栏目进行扩容等。
 ★特别提示★
 诉讼参加人应遵守诚信原则如实认真填写表格。
 如果诉讼参加人违反有关规定,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权,人民法院将视违法情形依法 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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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号 |  | 案由 |  | 
		
			| 当事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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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辩人
 (法人、非法人组织)
 | 名称: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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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地 / 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企业法人□ 社会服务机构□
 | 职务:              联系电话: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基金会□
 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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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所有制性质:国有□(控股□    参股□) 民营□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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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诉讼代理人
 | 有□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代理权限:一般授权□    特别授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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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辩事项 (对原告诉讼请求的确认或者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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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完整表述答辩事项;为方便、准确梳理要点,相关内容请在下方要素式表格中填写) | 
		
			| 1. 对理赔款有无异议 | 无□ 有□    异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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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对实现债权的费用有 无异议 | 无□ 有□    异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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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对其他请求有无异议 | 无□ 有□    异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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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对标的总额有无异议 | 无□ 有□    异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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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实与理由 (对案件事实的确认或者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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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完整表述纠纷涉及的事实与理由;为方便、准确梳理要点,相关内容请在下方要素式表格中填写) | 
		
			| 1. 对财产保险合同的签 订情况有无异议 | 无□ 有□    事实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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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对财产保险合同的主 要约定有无异议 | 无□ 有□    事实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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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对依法就财产保险合 同中与投保人有重大 利害关系的条款进行 提示、说明有无异议 | 无□
 有□    事实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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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对保险事故发生的情 况有无异议 | 无□ 有□    事实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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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对具体损失项目及其 数额有无异议 | 无□ 有□    事实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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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对财产保险合同的履 行情况有无异议 | 无□ 有□    事实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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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有无其他免责 / 减责 事由 | 无□ 有□    事实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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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答辩依据 | 合同约定: 法律规定: | 
		
			| 9.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可另附页) |  | 
		
			| 10. 证据清单(可另附页) |  | 
		
			| 对纠纷解决方式的意愿 | 
		
			| 是否了解调解作为非诉   讼纠纷解决方式,能   及时、高效、低成本、 不伤和气地解决纠纷 | 
 了解□    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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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了解先行调解解 决纠纷的好处
 | 1. 立案后选择先行调解的,可以很快启动调解程序。如不同意调解,法院 将依程序开庭审理案件,但可能需要经过较长一段时间的排期等待,且审 理、执行周期相对较长。 了解□    不了解□
 2. 选择先行调解,调解成功且自动履行的免交诉讼费用,申请司法确认的 不交纳诉讼费用,要求出具调解书的减半交纳诉讼费用。
 了解□    不了解□
 3. 首次调解不成功,但仍有继续调解意愿的,可以选择更换调解组织和调 解员再进行调解。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将依程序排期开庭。
 了解□    不了解□
 4. 依照法律规定,调解具有保密性要求,调解过程不公开,调解协议未经 当事人同意不得公开。
 了解□    不了解□
 5. 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司法确认,具有 强制执行效力。
 了解□    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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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考虑先行调解
 | 是□ 否□ 暂不确定,想要了解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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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答辩人(签字、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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