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参加诉讼,保护您的合法权利,请填写本表。 1. 起诉时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您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 本表所列内容是您提起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请务必如实填写。 3. 本表有些内容可能与您的案件无关,您认为与案件无关的项目可以填“无”或不填;对于本 表中勾选项可以在对应项打“√ ”;您认为另有重要内容需要列明的,可以另附页填写。 4. 本表 word 电子版填写时,相关栏目可复制粘贴或扩容,但不得改变要素内容、格式设置。例 如,多原告、多被告或多委托诉讼代理人等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复制粘贴;需填写文字较多时, 可根据实际对栏目进行扩容等。 ★特别提示★ 诉讼参加人应遵守诚信原则如实认真填写表格。 如果诉讼参加人违反有关规定,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权,人民法院将视违法情形依法 追究责任。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 (自然人) |
姓名: 性别: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
原告 (法人、非法人组织) |
名称: 南通 ××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 ×× 镇 ×× 号 注册地 / 登记地: 同上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谢 ×× 职务:董事长 联系电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R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其他企业法人□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基金会□ 社会服务机构□ 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所有制性质:国有□(控股□ 参股□) 民营R 其他 |
委托诉讼代理人 |
有□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代理权限:一般授权□ 特别授权□ 无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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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 (自然人) |
姓名: 性别: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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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 (法人、非法人组织) |
名称:上海 ×× 房地产有限公司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上海市宝山区 ×× 路 × 幢 ×× 号 注册地 / 登记地: 同上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黄 ×× 职务:董事长 联系电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R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其他企业法人□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基金会□ 社会服务机构□ 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所有制性质:国有R(控股R 参股□) 民营□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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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 (自然人) |
姓名: 性别: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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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 (法人、非法人组织) |
名称: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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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 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企业法人□ 社会服务机构□ |
职务: 联系电话: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基金会□ 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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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所有制性质:国有□(控股□ 参股□) 民营□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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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请求 (原告为承包人或施工人时,填写第 1 项至第 5 项;原告为发包人时,填写第 6 项至第 9 项; 第 10 项至第 15 项为共同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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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上海 ×× 房地产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 2000 万元及迟延支付工程款的利息 80 万元,确认南通 ××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 2000 万元建设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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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支付工程款 |
2000 万元(人民币,下同;如外币需特别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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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迟延支付工程款的利 息(违约金) |
截至 2020 年 6 月 7 日,迟延支付工程款的利息 80 万元; 自 2020 年 6 月 8 日之后的逾期利息,以 2000 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6% 标准计算。 是否请求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是R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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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是否主张建设工程价 款优先受偿权 |
是R 内容:请求人民法院将案涉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的价款 2000 万元优先受偿。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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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是否请求与原告没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 系的发包人、其他转 包人、分包人等主体 承担责任 |
是□ 责任主体姓名或者名称: 否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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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是否要求赔偿损失 |
是□ 支付赔偿金 元 责任类型:停窝工损失□ 其他□ 具体情形: 损失计算依据: 否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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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是否退还超付的工 程款 |
是□ 金额 元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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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是否支付超付工程款 的利息 |
是□ 否□ |
截至 年 月 日,返还超付工程款的利息 之后的逾期利息, 以 元为基数按照 计算; 计算方式: 是否请求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是□ 否□ |
元, 自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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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是否对建设工程承担 修复责任 |
是□ 修复□ 付修复费用□ 减少工程款□ 其他□,数额 元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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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是否要求赔偿损失 |
是□ 支付赔偿金 元 责任类型: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 迟延交付工程□ 拒绝履行□ 其他□ 具体情形: 损失计算依据: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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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请求确认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无效 |
是□ 合同无效的理由: 否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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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要求继续履行或是 解除合同 |
继续履行□ 日内履行完毕付款□ 竣工 □义务 判令解除合同□ 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于 年 月 日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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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是否主张实现债权 的费用 |
是□ 费用明细: 否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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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是否主张诉讼费用 |
是R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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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其他请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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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标的总额 |
2080 万元(利息暂计算至起诉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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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管辖、诉前保全及鉴定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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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无仲裁、法院管辖 约定 |
有□ 合同条款及内容: 无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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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是否申请财产保全 措施 |
是□ 保全法院: 保全时间: 保全案号: 否R (如申请诉讼保全,请另行提交诉讼保全申请及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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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是否申请鉴定 |
是□ 鉴定事项: 否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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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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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南通 ××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依约施工完毕,工程总价 2.2 亿元, 上海 ×× 房地产有限公司已支付 2 亿元,其应当支付欠付工程款 2000 万元、迟延支付工程款利息 80 万元并返还质保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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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的签订情况(名 称、编号、签订时间、 地点、是否招投标等) |
2018 年 9 月 16 日于江苏省南通市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编号: ×××),经过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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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签订主体 |
发包人:上海 ×× 房地产有限公司 承包人: 南通 ××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出借资质的建筑企业:无 实际施工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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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建设工程情况(工程 名称、所在地点、施 工范围、质量标准等) |
某商品房住宅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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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合同约定的工程款及 支付方式 |
综合单价□ 元;固定单价□ 元;固定总价R2.2 亿元; 其他□: 按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R;垫资施工□;其他□: 以现金□ 转账 □ 票据□(写明票据类型) 其他□ 方式 质保金R1000 万元;质保金支付期限:工程交付后两年内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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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工期 |
开工时间 2017 年 10 月 15 日;竣工时间 2019 年 10 月 14 日; 工期 2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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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 标准及竣工验收程序 |
质量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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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保证金) |
违约金□ 元(合同条款:第 条) 保证金□ 元(合同条款:第 条) 迟延履行违约金□ %/ 日(合同条款:第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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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工程款支付情况 |
工程总价 2.2 亿元; 已支付工程款 2 亿元;欠付工程款 2000 万元。 欠付工程款利息:80 万元,暂计算至起诉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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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建设工程质量情况 |
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是R 否□ 工程质量问题: 。 工程质量造成损失: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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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建设工程交付情况 |
工程是否迟延交付:是□ 否R。交付时间 。 工程迟延交付造成损失: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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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停窝工等情况 |
工程是否停窝工:是□ 否R。 工程停窝工造成损失: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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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是否主张过建设工 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
是□ 主张情况: 年 月 日通过 方式主张了建设工程价 款优先权 否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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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 容(可另附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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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请求依据 |
合同约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十条、第十一条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七百八十八条、 第八百零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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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证据清单(可另附 页) |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份;2. 施工图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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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纠纷解决方式的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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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了解调解作为非诉 讼纠纷解决方式,能及 时、高效、低成本、不 伤和气地解决纠纷 |
了解□ 不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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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了解先行调解解 决纠纷的好处 |
1. 立案后选择先行调解的,可以很快启动调解程序。如不同意调解,法院 将依程序开庭审理案件,但可能需要经过较长一段时间的排期等待,且审 理、执行周期相对较长。 了解□ 不了解□ 2. 选择先行调解,调解成功且自动履行的免交诉讼费用,申请司法确认的 不交纳诉讼费用,要求出具调解书的减半交纳诉讼费用。 了解□ 不了解□ 3. 首次调解不成功,但仍有继续调解意愿的,可以选择更换调解组织和调 解员再进行调解。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将依程序排期开庭。 了解□ 不了解□ 4. 依照法律规定,调解具有保密性要求,调解过程不公开,调解协议未经 当事人同意不得公开。 了解□ 不了解□ 5. 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司法确认,具有 强制执行效力。 了解□ 不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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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考虑先行调解 |
是□ 否□ 暂不确定,想要了解更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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