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参加诉讼,保护您的合法权利,请填写本表。 1. 起诉时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您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 本表所列内容是您参加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请务必如实填写。 3. 本表有些内容可能与您的案件无关,您认为与案件无关的项目可以填“无”或不填;对于本 表中勾选项可以在对应项打“√ ”;您认为另有重要内容需要列明的,可以另附页填写。 4. 本表 word 电子版填写时,相关栏目可复制粘贴或扩容,但不得改变要素内容、格式设置。例 如,多原告、多被告或多委托诉讼代理人等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复制粘贴;需填写文字较多时, 可根据实际对栏目进行扩容等。 ★特别提示★ 诉讼参加人应遵守诚信原则如实认真填写表格。 如果诉讼参加人违反有关规定,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权,人民法院将视违法情形依法 追究责任。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 (自然人) |
姓名: 性别: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
原告 (法人、非法人组织) |
名称: ××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天津自贸试验区 ×× 路 ×× 号 注册地 / 登记地:天津自贸试验区 ×× 路 ×× 号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徐 ×× 职务:董事长 联系电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R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其他企业法人□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基金会□ 社会服务机构□ 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所有制性质:国有R(控股□参股R) 民营□ 其他 |
委托诉讼代理人 |
有R 姓名:何 ×× 单位:天津 ×× 律师事务所 职务:律师 联系电话: ××××××××××× 代理权限:一般授权□ 特别授权R 无□ |
被告 (自然人) |
姓名:谢 ×× 性别:男R 女□ 出生日期:1955 年 1 月 1 日 民族:汉族 工作单位: ××× 公司 职务:总经理 联系电话: ×××××××××××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 ×× 路 ×× 弄 ×× 号 经常居住地: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
被告 (法人、非法人组织) |
名称:龙川公司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龙川县 ×× 路矿区 注册地 / 登记地:龙川县 ×× 路矿区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宋 ×× 职务:董事长 联系电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R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其他企业法人□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基金会□ 社会服务机构□ 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所有制性质:国有□(控股□ 参股□) 民营R 其他 |
第三人 (自然人) |
姓名: 性别: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
第三人 (法人、非法人组织) |
名称: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
注册地 / 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企业法人□ 社会服务机构□ |
职务: 联系电话: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基金会□ 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所有制性质:国有□(控股□ 参股□) 民营□ 其他 |
诉讼请求 (原告主张支付全部未付租金时,填写第 1 项至第 3 项;原告主张解除合同时, 填写第 4 项、第 5 项;第 6 项至第 10 项为共同项) |
(可完整表述诉讼请求;为方便、准确梳理要点,相关内容请在下方要素式表格中填写) |
1. 支付全部未付租金 |
到期未付租金 11127000 元(暂计)、未到期租金 245050312.50 元、留购价 款 10000 元 明细: |
2. 违约金、滞纳金、损 害赔偿金 |
截至 2018 年 11 月 15 日止,违约金 214093.50 元,滞纳金 元,损害 赔偿金 元;计算标准:按照逾期未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五, 即逾期付 款违约金 = 逾期未付款项 ×0.05%× 逾期付款天数 是否计算至全部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是R 否□ 明细: |
3. 是否确认租赁物归原 告所有 |
是□ 否□ |
4. 请求解除合同 |
判令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确认融资租赁合同已于 年 月 日解除□ |
5. 返还租赁物,并赔偿 因解除合同而受到的 损失 |
支 付 全 部 未 付 租 金 元, 到 期 未 付 租 金 元、 未 到 期 租
金 |
元、留购价款 元(如约定) |
|
截至 |
年 月 日止,违约金 元,滞纳金 |
元,损害赔 |
偿金 |
元 |
|
自 之后的违约金、滞纳金、损害赔偿金,以 元为基数按 照 标准计算至全部款项实际付清之日 明细: |
6. 是否主张担保权利 |
是R 内容:谢 ×× 对龙川公司的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否□ |
7. 是否主张实现债权的 费用 |
是R 费用明细:律师代理费 200000 元,交通费、食宿等相关费用暂计 20000 元,共计 220000 元 否□ |
8. 是否主张诉讼费用 |
是R 否□ |
9. 其他请求 |
本案一切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等费用由被告共同承担 |
10. 标的总额 |
暂计为 256407312.50 元 |
约定管辖和诉前保全 |
1. 有无仲裁、法院管辖 约定 |
有R 合同条款及内容:如发生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无□ |
2. 是否已经诉前保全 |
是□ 保全法院: 保全时间: 保全案号: 否R (如申请诉讼保全,请另行提交诉讼保全申请及相关材料) |
事实与理由 |
2018 年 4 月 3 日,原被告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原告购买并出租给被告龙川公司所有的位于龙川 县金属矿的房屋建筑、井巷工程、机器设备、尾矿库工程。租金 2 亿元,每 3 个月支付一次,共计 20 期。租赁期间自 2018 年 4 月 11 日起 2023 年 4 月 15 日止。谢 ×× 以其所有的不动产权证为粤 (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 ×× 号商品房一处提供担保。原告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交付租赁物。被 告自 2018 年 7 月 15 日起,开始欠付租金,截至 2018 年 11 月 15 日,欠付租金 11127000 元、违约金 214093.50 元。 |
1. 合 同 的 签 订 情 况 (名称、编号、签订时 间、地点等) |
2018 年 4 月 3 日, ××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龙川公司在 ×× 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所在地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
2. 合同主体 |
出租人(买方): ××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卖方): 龙川公司 |
3. 租赁物情况(租赁物 的选择、名称、规格、 质量、数量等) |
龙川公司所有的位于龙川县金属矿的房屋建筑、井巷工程、机器设备、尾 矿库工程 |
4. 合同约定的租金及支 付方式 |
租金 2 亿元; 以现金□ 转账R 票据□(写明票据类型) 其他□ 方式 一次性□ 分期R 支付 分期方式:按照不等额还租法向 ××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每 3 个 月支付一次,共计 20 期 |
5. 合同约定的租赁期 限、费用 |
租赁期间自 2018 年 4 月 11 日起 2023 年 4 月 15 日止 除租金外产生的 费用,由 承担 |
6. 到期后租赁物归属 |
归承租人所有R 归出租人所有□ 留购价款 10000 元 |
7. 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
根据《×× 融资租赁合同》第六款 6.3 约定,龙川公司应就逾期未付款项 按日万分之五向支付违约金,直至全部付清之日止。 |
8. 是否约定加速到期 条款 |
是□ 具体内容: 否□ |
9. 是否约定回收租赁物 条件 |
是□ 具体内容: 否□ |
10. 是否约定解除合同 条件 |
是□ 具体内容: 否□ |
11. 租赁物交付时间 |
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交付租赁物 |
12. 租赁物情况 |
质量符合约定或者承租人的使用目的R 存在瑕疵□ 具体情况: |
13. 租金支付情况 |
自 2018 年 4 月 日至 2018 年 7 月 15 日,按约定缴纳租金,已付第 1 期、 第 2 期租金 11993999 元,逾期但已支付租金 666999 元 明细: |
14. 逾期未付租金情况 |
自 2018 年 7 月 15 日 起, 开 始 欠 付 租 金, 截 至 2018 年 11 月 15 日, 欠 付租金 11127000 元、违约金 214093.50 元,滞纳金 元,损害赔偿 金 元,共计 11341093.5 元(暂计) 明细: |
15. 是否签订物的担保 (抵押、质押)合同 |
是R 签订时间:2018 年 4 月 3 日签订《抵押合同》 否□ |
16. 担保人、担保物 |
担保人:谢 ×× 担保物:商品房一处,不动产权证为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 ×× 号 |
17. 是 否 最 高 额 担 保 (抵押、质押) |
是□ 担保债权的确定时间: 担保额度: 否R |
18. 是否办理抵押、质 押登记 |
是R 正式登记R 预告登记□ 否□ |
19. 是否签订保证合同 |
是□ 签订时间: 保证人: 主要内容: 否R |
20. 保证方式 |
一般保证 □ 连带责任保证□ |
21. 其他担保方式 |
是□ 形式: 否R |
22. 请 求 承 担 责 任 的 依据 |
合同约定:《融资租赁合同》第一条、第三条、第十一条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三条 |
23.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 容(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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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证据清单(可另附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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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纠纷解决方式的意愿 |
是否了解调解作为非诉 讼纠纷解决方式,能 及时、高效、低成本、 不伤和气地解决纠纷 |
了解□ 不了解□ |
是否了解先行调解解 决纠纷的好处 |
1. 立案后选择先行调解的,可以很快启动调解程序。如不同意调解,法院 将依程序开庭审理案件,但可能需要经过较长一段时间的排期等待,且审 理、执行周期相对较长。 了解□ 不了解□ 2. 选择先行调解,调解成功且自动履行的免交诉讼费用,申请司法确认的 不交纳诉讼费用,要求出具调解书的减半交纳诉讼费用。 了解□ 不了解□ 3. 首次调解不成功,但仍有继续调解意愿的,可以选择更换调解组织和调 解员再进行调解。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将依程序排期开庭。 了解□ 不了解□ 4. 依照法律规定,调解具有保密性要求,调解过程不公开,调解协议未经 当事人同意不得公开。 了解□ 不了解□ 5. 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司法确认,具有 强制执行效力。 了解□ 不了解□ |
是否考虑先行调解 |
是□ 否□ 暂不确定,想要了解更多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