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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地上附着物包括哪些
拆迁地上附着物指被征收土地上人工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具体涵盖以下几类:
1.房屋及附属设施:包括住宅、商业用房、工业厂房等各种用途房屋,以及与房屋相关附属设施,如围墙、大门、厕所、地下室等。
2.构筑物:通常指不具备、不包含或不提供人类居住功能的人工建造物,像烟囱、水塔、桥梁、堤坝、道路、井等。
3.地上种植物:包含农作物、树木、花卉等。农作物如小麦、玉米、水稻等;树木包括果树、景观树等。
4.其他设施:比如铺设的电缆、管道(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管道等)、广告牌、温室大棚等。
在拆迁时,这些地上附着物都会依据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补偿。补偿标准因地区、附着物类型和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二、拆迁对商铺租户有补偿吗
拆迁时,商铺租户通常能获得一定补偿。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拆迁实践,商铺租户可能获得的补偿如下:
-搬迁安置补偿:因拆迁致使租户需搬迁店铺,会产生搬运费、设备安装调试费等费用,征收方应给予补偿,以保障租户能顺利搬迁至新的经营场所。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拆迁使商铺无法正常经营,租户会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对于合法经营且有相关经营证照的租户,征收方需对停产停业期间的预期利润、租金差价等损失进行补偿。
-装饰装修补偿:若租户对商铺进行了装饰装修,且这些装修在租赁合同中有约定或经房东同意,在拆迁时对于未折旧完的装饰装修部分,租户有权获得补偿。
不过,具体补偿情况要依据当地拆迁政策、租赁合同约定来判断。若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拆迁时租户不享受补偿,或补偿归房东所有,那么租户可能无法获得上述全部补偿。租户可与房东、征收方积极沟通协商,争取合理补偿;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拆迁问题投诉找哪个部门
拆迁问题投诉可找以下部门: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这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管理部门。若遇到拆迁许可证、拆迁补偿安置等方面的问题,可向其投诉。它能对拆迁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纠正违规行为。
2.政府土地资源管理部门:若拆迁涉及土地征收、使用等问题,比如土地权属纠纷、征地程序不合法等,可向该部门反映。其负责土地的规划、征收、出让等管理工作,能处理与土地相关的拆迁问题。
3.信访部门:信访部门是群众反映问题的重要途径。若对拆迁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问题较为复杂,可通过信访渠道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诉求。信访部门会将问题转交给相关责任单位处理,并跟踪反馈处理情况。
4.纪检监察部门:若发现拆迁过程中存在政府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等行为,可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该部门会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维护拆迁工作的公正和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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