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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行政复议怎么申请
申请拆迁行政复议,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1.确认申请条件:申请人应是认为拆迁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申请人是作出拆迁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同时,要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
2.准备申请材料:通常需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明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信息、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等;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提供与拆迁行政行为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拆迁公告、补偿安置协议等。
3.确定复议机关:若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拆迁行政行为不服,可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拆迁行政行为不服,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4.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至选定的复议机关。可以通过当面提交、邮寄等方式。
5.等待复议决定:复议机关在受理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时间内作出复议决定。申请人需配合复议机关的调查工作。
二、拆迁办隶属于哪个部门
拆迁办即拆迁管理办公室,其隶属情况因地区而异。通常,拆迁办可能隶属于当地政府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房屋管理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乡建设和管理工作,拆迁作为城市建设和改造的一部分,将拆迁办纳入其管理体系,有助于统筹规划城市建设项目,合理安排拆迁进度和资源,确保拆迁工作与城市整体发展相协调。
房屋管理局主要负责房屋产权、交易等管理,拆迁涉及房屋的拆除和居民安置,与房屋管理密切相关。将拆迁办归其管辖,便于对拆迁房屋的产权变更、安置房源等进行有效管理。
在一些地方,也可能设立独立的拆迁管理机构,由政府直接管理。这类机构能更专注地处理拆迁相关事务,高效协调各部门,保障拆迁工作顺利推进。
三、拆迁补偿房算商品房吗
拆迁补偿房通常不算商品房,二者存在明显区别。
从土地性质看,拆迁补偿房土地一般是划拨性质,而商品房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需缴纳土地出让金。
产权方面,部分拆迁补偿房在一定期限内可能无法办理完整产权证书,交易受限;商品房具有完整产权,可自由上市交易。
交易限制上,拆迁补偿房往往有交易时间限制,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让;商品房交易则无此类限制。
建设目的也不同,拆迁补偿房是为安置被拆迁人而建,带有一定福利性质;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为销售盈利而建造。
不过,若拆迁补偿房补缴土地出让金,将土地性质转变为出让性质,办理了完整产权证书后,就与商品房无异,可正常自由交易。所以,一般情况下拆迁补偿房不算商品房,但满足特定条件后可具备商品房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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