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天法律咨询网为您整理了《监视居住到期后还可以采取什么措施》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于每个案件的情况和证据不同,具体结果可能有差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即可获得权威解答!
一、监视居住到期后还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监视居住到期后,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
1.解除监视居住:若案件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已完结,证据不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司法机关应及时解除监视居住,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2.变更强制措施:若司法机关认为有必要继续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且符合其他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可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予以逮捕;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变更为取保候审。
3.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若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司法机关可在解除监视居住后,继续开展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工作。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遵守相关规定,配合司法机关工作。
二、监视居住可以在行政拘留所进行执行吗
监视居住不可以在行政拘留所执行。
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根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行政拘留所属于羁押场所,其主要功能是对被裁决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执行拘留。若将监视居住在行政拘留所执行,违反了关于监视居住执行场所的规定,也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以,监视居住不能在行政拘留所执行,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在住处或符合条件的指定居所执行。
三、人民检察院对于有哪些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能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心脏病、癌症晚期等重大疾病,确实无法正常生活、需要他人照顾,不适合羁押。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出于保障胎儿或婴儿健康成长的人道主义考虑,可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例如犯罪嫌疑人是家中年迈老人或残疾子女的唯一照料者,若逮捕会严重影响被扶养人的生活。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比如案件侦查需要犯罪嫌疑人配合,而监视居住能更好地实现这一目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当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时间已达法定期限,但案件还在侦查、审查起诉等阶段,可变更为监视居住。
此外,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也可以监视居住。
以上是关于监视居住到期后还可以采取什么措施的相关回答,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中天法律咨询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