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专业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 中天法律咨询网(ztgene.cn)

剥夺政治权利

  • 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怎么算

    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怎么算律师解答:根据刑法和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有以下四种情况: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

    2025-09-06
  • 如何计算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剥夺政治权利

    律师解答:如何计算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这一问题是在前述数罪并罚的基础上产生的,因为在数罪并罚时,必须计算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剩余刑期。负责人表示,这一规定符合刑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适用于主刑执行期间、有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是否适用于新罪的主刑执行期间

    网友提问:罪犯在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犯新罪,这时他前罪的剥夺政治权利期限还适用于新罪吗?此次司法解释明确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及于新罪主刑执行期间。对此,这位负责人解释说,这一规定符合刑法有关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规定精神。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

  • 两个以上剥夺政治权利应当如何并罚

    两个以上剥夺政治权利应当如何并罚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

    2025-09-06
  • 剥夺政治权利期间所犯新罪是否执行数罪并罚

    网友提问: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主刑已执行完毕,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犯新罪,如果所犯新罪无须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是否数罪并罚?这位负责人解释说,这符合刑法有关数罪并罚和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规定的要求。附加刑未执行

  • 减刑后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律师解答: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一、被判处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被减为有期徒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相应减少至3-10年;二、被判

  •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

    一、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即送往监狱接受教育改造和强制劳动改造,在主刑执行期间,监狱管理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施行对其剥夺政治

  • 对他人“送功”“买功”“代为立功”性质的认定

    对他人“送功”“买功”“代为立功”性质的认定对于“送功”、“买功”和“代为立功”的性质认定,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送功:根据证据,送功通常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同监人员将自己知悉或自己所犯重大犯罪活动的情况告诉他人,后者再向监管部门检

    2025-09-06
  • 对哪些犯罪分子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有以下两种人: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即实施了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人。其犯罪性质决定了对他们除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外,

  • 各类法规数倍于法律显立法层级低专家建议清理

    立法质量不高已成为我国依法治国的瓶颈,应增设各领域立法专门委员会,以改变被动立法的局面。如,为适应大国安全战略的立法需要,可在相关立法机关里增设国家安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日前在《国家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