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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造成税负不公的现象。电子商务环境下运用常设机构认定规则时,很难确定网址、服务器、ISP是否为常设机构,在同等的市场条件下,电子商务的纳税人承担的税收负担要比传统交易的纳税人承担的税收负担轻,从而处于更加有利
⒈跨国营业所得来源地的确定原则在多年的税法实践中,为了明确所得来源地、避免重复征税,各国相继在各自的税法和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中采纳了《OECD范本》里所提出的“常设机构”概念,用以解释营业所得的来源地。常设机构
各国政府一直在积极地探讨对电子商务活动征税的可能,希望找到一个能够满足以下要求的解决方案,在不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电子商务的征税问题得到较圆满的解决。1.税收中性原则。对于在相似的条件下进行的相似的跨
1.系统性原则 网络营销是以网络为工具的系统性的企业经营活动,它是在网络环境下对市场营销的信息流、商流、制造流、物流、资金流和服务流进行管理的。因此,网络营销方案的策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策划人员必须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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