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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即在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中,存在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的重叠。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案例】张-明(化名)1日进入环卫公司处工作,担任清洁工一职,月工资为870元。张-明在环卫公司工作期间,环卫公司未给张-明办理社会保险。29日,张-明在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后被送至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至26日出院,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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