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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悬赏广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悬赏广告具有法律效力。 当悬赏广告合同有效成立后,在广告人和行为人之间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1,广告人的权利:接受行为人完成完成悬赏行为的成果;悬赏广告发出后,享有撤销权,但对已经完成的悬赏行为,不具有拘束

  • 变房广告的法律责任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另据该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开发商如果要变更

    2025-10-10
  • 商品房赠送广告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女性购房往往比较感性,受各种“赠送”诱惑的可能性更大。事实上,开发商所谓的赠送,绝大多数都是业主自己花钱购买的,但由于被冠以赠送的名义,开发商却可以逃避很多售后责任。律师提醒广大女性业主,在对待赠送问题时,一

  • 房地产商承担虚假广告责任的条件

    房地产商承担虚假广告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有什么? (1)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 (2)购房者

  • 房地产广告许诺不兑现哪些类型可以追究责任

    广告的三种类型第一种,有些发展商将在广告中的某些许诺以购房者条款的形式写到正式的“购房合同”中,此后再谈这个问题时就已经不是在说广告,而是谈合同条款了,其法律效力是明确、有效的。但同时也有一些广告语不能或没有

  • 案例分析:不兑现售楼广告怎样承担违约责任?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温州市104名别墅购买消费者向社会提供了一份珍贵的消费者维权教案。这份教案提出两个带有全国普遍性的消费者维权问题:不兑现售楼广告该不该承担违约责任?像一盘散沙似的住宅小区入住

  • 商品房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

    商品房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 商品房虚假广告所引起的纠纷有愈演愈烈之势,但广告纠纷往往涉及众多当事人,案情复杂异常,对于广告主及其他关系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及如何承担,则需要我们区别不同情况进行系统分析。 一

  • 商品房广告及其责任主体

    商品房广告,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出租、项目转让以及其它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广告。商品房广告的责任主体包括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广告

    2025-10-10
  • 商品房虚假广告的归责

    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行为人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广告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发布虚假广告视其情节需要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和民事法律责任。首先,从行政法律责任来看。行政法律责任

    2025-10-10
  • 山东商品房销售拟再变脸广告不实开发商负责

    我省商品房销售地方性法规目前拟再次修改。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材料应当视为合同内容;房产商延期交房,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一房二卖”不应当设定行政处罚。相对于前两次修改,今天“变脸”的《山东省商品房销售管理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