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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污染侵权免责事由有哪些方面

环境污染侵权免责事由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不可抗力。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不过需满足灾害不可抗拒、已及时合理应对仍无法避免损害两个条件。

第二,受害人故意。如果污染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排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受害人故意进入污染区域并造成自身损害,排污方无需担责。

第三,第三人过错。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比如,第三人破坏环保设施导致污染,应由第三人担责。

第四,正当防卫。因正当防卫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必须在必要限度内,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第五,紧急避险。因紧急避险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二、污染环境罪300多吨判几年刑期

污染环境罪的量刑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不能仅依据污染300多吨这一数量来确定刑期。

根据法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300多吨污染物属于上述有害物质,且导致了严重污染环境的后果,比如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等,可能会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虽有300多吨污染物排放,但尚未达到严重污染环境的程度,可能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幅度内量刑,甚至可能单处罚金。

同时,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积极采取措施减轻污染后果、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也会对最终的量刑产生影响。

三、污染环境罪环保处罚标准是多少元

污染环境罪中环保处罚并非单纯以固定金额标准来衡量。环保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规,处罚方式和金额需结合具体违法情形。

对于超标排放污染物等行为,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等因素确定罚款金额。如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若存在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等严重情形,可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污染环境罪,除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外,还会面临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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