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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监督程序的刑事裁定书

刑事裁定书即法院在刑事案件审理或执行过程中所作的书面决定,包括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

裁定书乃法院的重要司法文书,旨在保障诉讼正常进行及判决的落实。

生效裁定书与判决书一样,均具法律效力。

常见的裁定书类型包括复核死刑裁定、缓期执行裁定、发回重审裁定以及维持原判裁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一条

为了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二、作出终审判决的冤假错案怎么处理

在经过二次上诉并获得最终审判后,若仍对此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依法提出申诉以寻求再审的机会,同时亦可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倘若再审过程中对判决结果再次产生争议,仍有权申请再审。

如果各大当事人对已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产生了质疑,认为其中存在错误之处,他们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项规定同时也明确指出,在申请再审的过程中,原有的判决、裁定将继续执行,不受影响。

鉴于我国设有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等四个层级的法院,因此,根据上述规定,我国的法院体系除了基层人民法院无法审理再审案件外,其他三级法院均具有对其下级法院所作出的生效裁判进行再审的管辖权。

三、哪种情形审判人员不必回避

在我们国家的法律里头,除了那帮法官、检察官、调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专家和鉴定人之外,别的人就不用回避了。

如果这帮家伙里头有人出现下面这些情况的话,自己得主动申请回避,当事人跟他们的亲人也有权利要求回避:首先呢,就是你自己本身或者是你的亲人跟这个案子牵扯得很深,有利益关系的;其次呢,就是你曾经当过这个案子的证人、鉴定人、辩护律师、代理律师之类的;最后呢,就是你跟这个案子的当事人之间还有啥特殊关系,可能会影响到事情公平处理的。

这边要说的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调查人员千万不能接受当事人和他们的委托人的吃喝送礼,也不能随便违反规定去见当事人和他们的委托人。

如果这帮家伙违反了上面的规定,那就要按照法律来追究他们的责任。

当事人和他们的亲人也有权利要求他们回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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