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天法律咨询网为您整理了《没有合同怎么区分管辖地异议》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于每个案件的情况和证据不同,具体结果可能有差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即可获得权威解答!

没有合同如何区分管辖地异议

管辖权异议不一定要有合同才能提出的,只要案件的当事人对法院管辖有异议的,就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没有合同如何区分管辖地异议”问题进行的解答,管辖权异议不一定要有合同才能提出的,只要案件的当事人对法院管辖有异议的,就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中天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