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天法律咨询网为您整理了《纳税人从两处取得工资怎样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于每个案件的情况和证据不同,具体结果可能有差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即可获得权威解答!

一、纳税人从两处取得工资怎样专项附加扣除

1、个人从两处取得工资收入的,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2、不能两处一并扣除。

3、个人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能所得税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

1、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可扣除1000元,每年可扣除12000元。满三岁到小学入学前(不包括0-3岁儿童)、小学到博士(包括职专、技工)都是定额扣除1000元/月/每个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各扣除50%或者一方全部扣除。

2、继续教育:学历教育每月可扣除400元,每年可扣除4800元;技能职业继续教育、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每年可抵扣3600元。

3、住房贷款利息:首套房贷款利息可参与个税抵扣,每年可扣除12000元,而且在还款期间(不超过240个月),定额扣除每月1000元,扣除人为本人或配偶。结婚前购买可选择一方扣除或各扣除50%。

4、住房租金:工作城市没有房产,可以执行住房租金税前扣除。在直辖市、省会等定额扣除1500元/月。在户籍人口大于100万城市定额扣除1100元/月。在小于100万户籍人口的城市定额扣除800元/月。

5、赡养老人:有赡养义务的子女赡养60岁及以上父母或者子女均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支出。

(1)独生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元,每年可扣除24000元。

(2)非独生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X,每年可扣除2000元/X*12,X代表兄弟姐妹的个数。

6、大病医疗:个人支付超过15000元部分的医药费用支出,标准是每年可抵扣金额不超过有80000元,扣除人为本人或配偶。

上述是小编整理的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从两处取得工资收入的,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中天法律咨询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