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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由谁承担
工伤职工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的承担主体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误工费:在工伤情形下,通常称为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护理费:根据不同情况承担主体有所不同。若职工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营养费:工伤赔偿项目中一般没有营养费这一项目。但如果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确需补充营养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费用。
二、临时工下班路上车祸算不算工伤
临时工下班路上遭遇车祸,是否算工伤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其一,若临时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在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强调“非本人主要责任”,例如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临时工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的情况,就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其二,若临时工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等其他法律关系,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只能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等相关法律规定,向交通事故责任方主张相应赔偿。
此外,临时工还需注意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
三、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需要公司赔偿吗
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满足一定条件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判断是否为工伤,关键在于“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一认定。若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员工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通常可认定为工伤;若员工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则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
若认定为工伤,赔偿方面,并非单纯由公司赔偿。工伤保险基金将承担部分赔偿项目,如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而公司也需承担相应责任,例如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还可能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项目和责任划分,要依据工伤认定结果及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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