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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护理费必须要有医嘱吗

工伤护理费并非绝对要有医嘱。

在确定工伤护理费时,医嘱是重要依据之一。医院出具的需要护理的医嘱,能直观证明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存在护理需求,对主张护理费起到关键作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也会结合医嘱等材料,综合评定护理等级。

不过,即使没有医嘱,也不意味着无法获得护理费。如果有其他证据能证明护理必要性,同样可主张。比如,职工受伤严重,生活无法自理,有证人证言证明家属或护工实际进行了护理;或者根据工伤的类型和程度,按照常理可以推断出需要护理。另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也能根据实际情况,对职工是否需要护理以及护理依赖程度进行鉴定,若鉴定存在护理依赖,即便无医嘱,职工也可获得相应护理费。

总之,医嘱对主张工伤护理费很重要,但不是唯一依据,有其他合理证据也可争取。

二、工伤致残公司赔偿怎么赔偿

工伤致残后公司的赔偿步骤和方式如下:

首先,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自行申请。

其次,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赔偿项目和标准因伤残等级而异:

1. 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 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五、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

4.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十级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之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三、下班途中撞到别人算工伤吗

下班途中撞到别人是否算工伤,需分情况判断。

依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

若下班途中撞到别人,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本人在此次事故中承担非主要责任,比如对方存在闯红灯、逆行等重大过错行为,而自己只是正常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这种情况下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反之,若经认定本人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例如自己闯红灯、超速行驶等导致撞到别人,就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

所以,下班途中撞到别人能否认定为工伤,关键在于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责任的认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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