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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赠扶养协议与赠与合同的区别
遗赠扶养协议与赠与合同存在多方面区别:
(一)性质不同。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有偿的法律行为。受扶养人享有受扶养权利,需将遗产遗赠给扶养人;扶养人承担对受扶养人生养死葬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而赠与合同是单务、无偿合同,赠与人将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无需付出对价。
(二)生效时间不同。遗赠扶养协议自协议成立时生效,双方需按约定履行义务,受扶养人死亡后,扶养人按协议取得遗产。赠与合同中,动产赠与一般交付时生效,不动产赠与需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生效。
(三)能否撤销不同。遗赠扶养协议非法定事由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一般可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经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
二、湖南赠与合同纠纷该怎么样取证
在处理湖南赠与合同纠纷的取证问题时,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收集书面证据。赠与合同本身是关键证据,若有书面合同,要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包括合同的签订时间、地点、双方约定的具体赠与内容等条款。此外,与赠与相关的书信、协议、备忘录等书面材料也应妥善保存。
(二)注重物证收集。比如赠与的具体财物,若涉及房产,需有房产的相关产权证明、交付凭证等;若为车辆,要有车辆行驶证、交付手续等,这些物证能直观证明赠与事实。
(三)视听资料。如果在赠与过程中有录音、录像等,可作为证据。例如双方在商讨赠与事宜或交付赠与物时的视听记录,能清晰反映当时的真实情况。
(四)证人证言。寻找知晓赠与过程的无利害关系的证人,其证言能辅助证明赠与的相关事实,如赠与的时间、地点、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等。
在取证过程中,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确保所取证据能在纠纷解决中发挥有效作用。
三、黑龙江赠与合同纠纷怎么样告人
在黑龙江遇到赠与合同纠纷要起诉对方,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赠与合同,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合同履行地等,以明确有管辖权的法院。
(二)准备诉讼材料。包括起诉状,需写明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准备相关证据,如赠与合同文本、双方关于赠与的沟通记录、交付赠与财产的凭证等,用以证明赠与合同的存在、履行情况及产生纠纷的相关事实。
(三)向法院立案。将准备好的诉讼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
(四)参加诉讼。立案后,按照法院安排的开庭时间、地点参加庭审,在庭审中陈述案件事实、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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