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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给儿子买房子,离婚了能够回来吗

这需要分情况来看。

若房子是在你儿子结婚前购买并登记在儿子名下,一般属于儿子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儿媳通常无权分割,房子自然还属于儿子,你无需将房子“要回来”。

若房子是在儿子婚后购买,存在多种情形。如果房子登记在儿子一人名下,你明确表示是对儿子一方的赠与,根据法律规定,该房产视为儿子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儿媳不能分割。但要是没有明确表示,可能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儿媳有权要求分割。

若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儿媳有权参与分割。

若你是借名买房,实际是你出资且有相关协议证明你才是房屋的实际权利人,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确认房屋归你所有。不过借名买房存在一定法律风险,法院会综合审查相关证据。

总之,你能否让房子“回来”取决于购房时间、登记情况、出资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建议你收集好出资等相关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

二、我们离婚之后他们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阻止另一方探视孩子,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第一,协商解决。与对方沟通,明确探视孩子是自己的法定权利,同时表明探视对孩子成长有益,尝试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探视方案。这是较为温和的方式,利于维护双方关系和孩子的情感稳定。

第二,寻求调解。若协商不成,可请求有关部门介入调解,如孩子所在居委会、妇联等。这些部门具有一定调解经验和公信力,能从专业和中立角度协调双方矛盾。

第三,提起诉讼。若调解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视权。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探视时间、方式等。若对方拒不执行,还可申请强制执行。不过强制执行一般是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而非直接对孩子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

总之,探视权受法律保护,遇到对方阻挠时,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利。

三、无房产证房子离婚时按合同还是户主

离婚时对于无房产证的房子,既不是单纯按合同,也不是按户主来处理。

一般而言,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法院通常不会直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若涉及依据合同判断权益,购房合同能证明房屋购买情况、出资情况等。如果是夫妻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表明双方都参与了购房的决策和出资,在分割房屋使用权或后续可能的所有权时,这是重要的考量因素。若一方签订合同并支付大部分款项,在分割上可能会有所倾斜。

而户主与房屋产权并无必然联系,户主只是户籍管理中的一个登记概念,不能直接等同于房屋所有权。

在实际处理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夫妻双方的出资比例、对房屋的贡献、婚姻持续时间、双方的居住需求等。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双方若就房屋分割仍有争议,可以另行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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